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94:菜农逆袭 > 第105章 逆境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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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哒哒哒哒……叮叮~

    三轮车发动机声和自行车铃声陆续传来,李秀就知道要等的人回来了。

    转身,回屋,提桶,舀热水,拿衣服,等人到时,再把水桶和衣服递过去,把挎包拿回来~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先去洗个澡。”

    “昨晚上没淋雨。”

    “出了汗呢,早点洗一洗,换套衣服,舒服一些。”

    “行。”

    陈家志有几天没看到李秀早上在家门口望他了。

    前几天回来得太早~

    但看到时,也很暖心,不是每个人一回来就有热水澡洗。

    洗完澡时,回了屋,李秀已经把钱收了起来,在包里留了几十块。

    几天下来,李秀虽然已经习惯了每天两千元以上的收入,但依然有点不平静。

    “家志,家里又有一万六千元了,要不你还是先去存银行吧,放家里我心慌,白天出去干活都惦记着家里。”

    陈家志笑了:“干脆你就留在家吧,地里的活别去干了,反正也请了四个临时工,我看干得还行,除草和间苗都跟上了,你不用那么辛苦,在家修养着,每天抽空去看看质量和进度就行了。”

    李秀认真道:“没人跟着一起干活,她们会偷奸耍滑的,你不知道,她们几个话可多了,一聚在一起就聊天,聊着聊着手上动作就停了。”

    陈家志:“那肯定不能和你比,聊天的时候还能两只手同时间苗,那一般人也做不到啊。”

    李秀:“我就想她们稍微快一点。”

    陈家志:“放心,我心里有数,等后面我会想办法调整的,你就安心在家养胎吧,顺便把钱看着。”

    李秀:“感觉放家里还是不安全,我总有出去的时候。”

    陈家志:“你答应我在家里安心养胎,我等会儿就去把钱存银行。”

    李秀:“……”

    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有些幽怨,有些欣喜,瞪着瞪着就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这两天故意不去存钱,就是不想我出去干活吗?”

    “嗯啊,这眼看着天晴了,后面太阳更毒,又热又潮湿,呆家里都难受,何况是地里,哪还敢让你出去啊。”

    先是招工,现在又是故意不去存钱,就为了让她少干活~

    李秀眉眼又弯了起来,“好,那我后面就只早上和傍晚出去,有太阳的时候就不出门。”

    陈家志:“出去也别干活,看一看就行了。”

    李秀:“行,我都听你的,等会儿你就去把钱存了。”

    陈家志刚想点头,门口就传来敲门声,门是开着的,来人是易定干。

    “过来吃早饭了。”

    “跟着就来。”

    “又要去存钱了?”

    “嗯。”

    “早该去了,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看着你们呢,这回又得存一万几吧?”

    “……”

    “啥时候换车啊?”

    “快了吧,想开三轮车了?”

    “唉,要不你晚一点换车吧。”

    “咋了?”

    “都是这虫给闹的,刚才回来说了两句虫叶子多,收菜的时候注意点,你二姐就发脾气了,说你打药那天,我没抓紧把药打完,现在菜不好,又怪她们收菜没打理漂亮。”

    两人才踏进门口,迎面就看到陈家芳的怒视。

    “我有说错了吗?家志当天把药打完了,现在菜多漂亮。”

    “你没错,都是我的错。”

    “这三轮车别买了,菜都种不利索,买回来干什么!”

    早上吃的是面条,陈家志和李秀两人去锅里挑了面,加了调料后,易哥和二姐都还在拌嘴,两人也早都习惯了。

    二姐就是这性子,不给人挑点毛病心里都不舒服。

    一天到晚都在碎碎叨叨,骂这个,骂那个。

    有点像典型的农村泼妇,后世也被人称为川渝暴龙。

    陈家志不喜欢这个词,也不喜欢这类人,心肠还大多没他二姐好,要他遇上这种老婆,指定不长久。

    他不喜欢被人管。

    也习惯了说一不二。

    所幸遇到了什么都愿意听他的李秀,两人前世才能安稳走下去。

    吃了饭,也才刚过六点,阳光透过云层洒落在菜田上。

    才洗了澡,又出了汗。

    陈家志带着黑白狗仔又去巡田,种菜的日子仿佛就是日复一日的重复,枯燥乏味。

    就像有一句话说的,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

    如果你是一名职业菜农,这种体会则会更加深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更机械,更麻木,每年都有同样的节气,差不多的气候和灾难~

    明明过了很多年,但却又像只过了一瞬。

    唯有愈发黝黑苍老的皮肤,粗糙的双手,在提醒着你又过了一年。

    人生长短,弹指一瞬。

    很少有人能种一辈子菜~

    但陈家志并不觉得这是简单的重复,种菜不是没有乐趣,而是需要从细微之处去寻找快乐的源泉,也可以自己去发掘。

    或者说,人生就是没事找事。

    就像他,迷上了育种,迷上了教狗巡田。

    几天时间,两只狗已经能熟练的在菜场里,逐一分辨出他七零八落的菜田。

    “汪汪~”

    “别催,你四条腿跑当然更快喽。”

    黑白狗仔都停在了丝瓜地边上,冲落在后面二十来米远的陈家志犬吠。

    他走了上来。

    两只狗子又一前一后,摇晃着屁股就往丝瓜藤蔓里钻。

    藤蔓上的病斑又多了一些,疮痂密布,留种的丝瓜上也有各种腐烂的溃疡。

    即使是外行来看,都知道得病了。

    炭疽病、霜霉病、白粉病~

    瓜实蝇、红蜘蛛~

    可能大部分都染上了病虫害,任谁看了这片菜地,都会说一声埋汰。

    陈家志却置若罔闻,打量着一株株藤蔓,一根根丝瓜,在众多千疮百孔的丝瓜中寻找着。

    也不是每一根丝瓜都完蛋了。

    在逆境之中,总有些丝瓜能脱颖而出,有些只有少许病斑,有些虫子不喜欢吃。

    这些都是他的目标。

    于育种而言,他是门外汉。

    但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告诉他,于风雨之后生彩虹,天空黑暗到一定程度,星空就会栩栩生辉。

    蔬菜想必也一样,于逆境之下可能会出好种子。

    这个‘可能’有多大的把握他也不知道,但这不就是乐趣吗?

    生活要有些期盼,才能过得有意思。

    于他而言,财富就是一个个无可替代的日子里的种菜-收菜-卖菜的累积。

    育种也如此,需要累积。

    也可能需要运气~

    一二三…

    在接连找出了三根还尚可的丝瓜后,陈家志又看到了那根棱线刚劲如骨的丝瓜。

    上下左右都打量了一圈。

    依然完好如初。

    很靓!

    “不错,不错。”

    陈家志连连点头,很满意。

    另一根李秀选的瓜也还行,毕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瓜,可能是整块地里最好的两根瓜,能坚持到现在并不意外。

    只是这瓜还是青绿色,离种子成熟还得近一个月,也就是七月下旬去了。

    还有一段很艰难的路要走。

    人怕困难,蔬菜也怕,逆境并不是那么好扛过去。

    随后,陈家志又去看了看苦瓜,一样的病斑嶙峋,千疮百孔,但也还有瓜在抵抗。

    “陈菜农,你这丝瓜和苦瓜管理得不行啊,不像是你的水平。”

    正当陈家志从苦瓜地里出来时,洪中迎面走了过来,穿着领口松垮的短袖白汗衫,灰色短裤,脚下一双塑料凉鞋。

    陈家志也有一段时间没看到洪中了,笑道:“稀客呀,洪老板,我这是拿来留种的瓜。”

    洪中疑惑道:“留种干嘛,买不行吗,而且你瓜地都这情况了,全是病斑和虫眼,到最后能产多少种子啊,还浪费了那么多功夫,得不偿失。”

    “我是打算试试能不能培育出更好的种子。”

    “你还有这本事?”

    洪中愣了一下:“你该不会以为你看了点书,你就懂育种了吧?我在农科院也有熟人,他们育种可没你这样病虫害滋生。”

    “我也就试试。”

    洪中很明显不看好陈家志,话语里都是怀疑。

    不过陈家志也不意外,他也就是试试自己瞎琢磨的想法。

    “对了,洪老板,你来干嘛,是防虫网到了?”

    离和洪彪达成交易也有十二三天了,洪彪和洪中两人是一起的。

    “嗯,就这一两天的事,提前来给你打声招呼,把钱准备好,顺便掐点菜。”

    “我怎么感觉掐菜才是你的目的呢。”

    既然防虫网还有一两天才到,陈家志就很难不怀疑洪中是来打秋风的了。

    果不其然,洪中尴尬的挠了挠头,又从短裤兜里摸出一条布口袋。

    “哎呀,这两天买的菜不好,虫洞多,家里人老是抱怨,这不就想到你了吗?”

    洪中挥了挥口袋,生怕他没看到似的。

    “陈菜农,哪块的菜好些,最近又没打过药,你可别给我说,你的菜也全是虫洞。”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跟着来吧。”

    陈家志努了努嘴,带着洪中往6号地里走。

    两三分钟就到了。

    一半是采收清空后的畦面,只剩菜根和三两片老叶子。

    另一半则被遮阳网盖着。

    “就这了。”

    洪中揭开遮阳网一瞧,就被惊艳住了。

    “哟,这菜还这么漂亮呢,不愧是陈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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