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玄幻奇幻 > 我来教你们修仙 > 第二十六章 昊君治世,神道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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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青鸟是天帝之女?”

    化作赤色的火鸟在李伯阳头顶盘旋,兮萝一脸震惊的问道。

    “准确来说,应该是天帝遗孤才对。”

    此时李伯阳正在聚气化形,试图横渡江河。

    远远望去,只能隐隐看出其脚下有一道气浪成型,好似在踏浪而行。

    这是李伯阳前段时间才研究出的一种御水之术,能够使自身踏水而行、随波逐流。

    尤其是在现在这种并不算匆忙的情况下。

    任由水波化浪,带着自己前行,既是一种休闲也是一种享受。

    “天帝遗孤?”

    似懂非懂的眨巴了一下眼睛。

    兮萝所化的火鸟最终选择落到了李伯阳的肩头。

    虽然只是羽衣自带的变化能力,可如今的兮萝却早就已经将其运用的出神入化了。

    在落到李伯阳肩头的瞬间,兮萝甚至有意收敛了一下自身的火羽,就好像真的只是一只赤红色的大鸟一般。

    “这就是没有文字记录历史的一大坏处。”

    “所有的真相都隐藏在各种支离破碎的神话传说中,任由世人评说。”

    “要不是咱们这里还有一位活了上万年的春神,恐怕根本就没人会记得万年前的那场大浩劫。”

    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兮萝的脑袋。

    只见李伯阳一边踏浪而行,一边讲述着自己从不死春神那里获悉的信息。

    “按照不死春神的说法,万年之前的天地与咱们现在是截然不同的。”

    “我们如今的这个时代是神人共存的时代,人牲和献祭就已经是一种十分残酷的仪式了。”

    “然而在一万年前,万灵众生甚至连充当牲畜献祭的资格都没有。”

    “那是一个野蛮、原始的时代,神明视众生如蝼蚁,不将自身以外的所有活物放在眼里。”

    偏着脑袋倾听着李伯阳的讲述,兮萝努力试图去理解对方所描绘的那个世界。

    “纵使是神明之间,也遵循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没有交流、没有文明、甚至没有智慧……”

    “你甚至可以简单的认为,蛮荒的古神只是一群有着强大力量的野兽。”

    “直到天帝横空出世,以自身的无上力量统御神魔,建立起了最原始的秩序和规则。”

    “由于其力量强到可怕,宛如正午天空的太阳,因此又号称‘昊’。”

    “尊重祂的神魔,则会更进一步尊称其为‘昊君’。”

    ………………………………………………………………………………………………

    ——昊君治世,神魔臣服。

    ——万灵众生得一息安寝,遂神道昌盛。

    这是不死春神在向李伯阳描述那个时代时,所道出的原话。

    无人知晓昊君的统治持续了多长时间。

    因为在那个还没有文字记载岁月的年代,只有大事件才是划分历史的标点。

    昊君的横空出世算是第一个阶段。

    这段时间岁月之漫长,就算是不死春神也不知道该用几个万年才能够形容。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阶段的昊君是当之无愧的霸主,是被无数神明顶礼膜拜的大天神。

    正如无人可以否认昊君的霸道一样,也无人可以否认祂在这个阶段的功绩。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昊君治世很快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神明虽然可以长生,却并非真正不死的存在。

    哪怕就算是成为了大天神,昊君也无法逃过这一生死定律。

    于是,执掌天地权柄的昊君开始恐惧死亡,并且为了摆脱死亡而不惜一切代价。

    然后就有了昊君伏击幽冥府君,窃取“生死之秘”的大事件。

    那场大战过后,昊君就此蛰伏,原本被祂压制的众神也开始复起。

    那是真正的诸神之战。

    是无数蛮荒古神拥有智慧与秩序后的第一场大战。

    那场大战崩坏了昊君建立的秩序,让昌盛的神道至此走向没落。

    亲眼目睹了神明的大规模死亡。

    万灵众生突然意识到,神明也不过是一群掌握了更加强大力量的生灵罢了。

    可惜的是,就算是到了大战的末期。

    昊君依旧没有出面,而是继续躲在自己的天帝之都。

    直到许久之后,残余的众神才明白,昊君那段时间其实是在培育不死草。

    围绕着那能够赋予众生不死的不死草,一场意料之中的动荡再次发生了。

    随后就进入了昊君治世的第三个阶段——十日齐出。

    那十只金乌是昊君的十个儿子,祂们试图联手覆灭反叛的众神。

    结果最终却被众神击败,彻底终结了昊君对这个世界的统治。

    “你就是最后一只金乌的化身。”

    静静地讲述着自己所知晓的昊君治世,不死春神并不怀念那个时代。

    毕竟在那个时代,万灵众生不过是蝼蚁而已,是随时有可能被众神抹去的尘埃。

    “所以你体内潜藏着的那股力量,是蛮荒太阳的力量。”

    “那股力量并不属于这个时代,是本应回归天地的昊君之力。”

    树干上的那张大脸凝视着青鸟,不死春神的语气中听不出丝毫的悔意。

    “我为了苟且偷生,窃取了金乌的力量……”

    “但我高估了自己的承受极限,也低估了金乌的求生本能。”

    “我借助它的力量突破极限,拥有了长生不灭之躯。”

    “可它也借助我的身体重新演化胚胎,化作了一枚青色的巨蛋。”

    默默地静听着不死春神的讲述,青鸟已然明了了自己的身世来历,却仍然有些不解。

    “那我到底是金乌还是青鸟?”

    闻言,不死春神那苍老的脸上逐渐浮现出一丝笑容。

    “关于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你。”

    “答案得你自己去找,只有你才能决定你自己是谁。”

    根本不等青鸟再次开口反驳,不死春神便开口继续说道。

    “那李伯阳想要寻找不死草,炼制完美的不死药……”

    “如果依据他的要求,大夏的‘不死鼎’显然是不够格的。”

    “唯有天帝之都的不死草,才有可能满足李伯阳对于完美不死药的追求。”

    不用不死春神再继续说下去了,青鸟已然明了。

    “李伯阳想要找到天帝之都的不死草,或许会有用得到我的地方。”

    “而我也需要这趟旅途,真正认识到自我,掌控蛮荒太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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