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快穿:我,黑心莲,专治白眼狼 > 第54章 民国娇小姐复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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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三十年代。

    原主是苏州棉纺大亨的千金,十分受宠。

    她有点儿傻白甜,是个有些小骄纵的千金小姐。

    一日,原主上学路上遇到了要被赌鬼父亲卖去花楼的纪以秋。

    见对方实在可怜,原主拿钱买下她,把人带回家。

    纪以秋身世凄惨,原主和母亲非常同情她。

    见纪以秋十分羡慕自己去学堂念书,原主上学就带着她一起,还给她也报了名。

    两人年龄相仿,哪怕身份有差别,可原主压根儿没有把纪以秋当丫鬟,而是当成小姐妹。

    原本她以为她们的友谊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纪以秋突然怀孕。

    原主以为她被欺负了,要为小姐妹出头。

    没想到,纪以秋怀的是丁父的孩子。

    这样的“背叛”让原主根本接受不了。

    她在家里大吵大闹,被丁父打了一耳光。

    纪以秋大着肚子出现在丁母的病床前,告诉她真相,把丁母气死。

    不止如此,她还和对家勾结,在丁大哥出去做生意的时候绑架了他,敲了一大笔钱后撕票。

    原主虽然想给母亲和大哥报仇,可她没心眼也没能力。

    纪以秋找人把原主卖到了花楼,为保清白,她跳河死了。

    ……

    “哥,大哥!我在这里!”

    火车在苏州站停站后,丁萱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大哥丁志国。

    他瘦瘦高高,梳着时兴的中分头,穿着西装,一手拿着大衣一手提着藤箱,在一群人中十分醒目。

    “小妹——”

    丁志国笑着快步上前,摸了摸丁萱的头。

    “哎呀,人家这是昨天才烫的头,你别摸!可别给我摸坏了!”

    丁萱穿着小洋装,急得跺脚。

    小姑娘打扮得十分洋气,偏偏性格娇气得很,逗得丁志国哈哈大笑。

    当初小妹出生,他已经6岁,开始上学堂念书。

    这一眨眼,小奶娃长成了大姑娘,知道爱美了。

    “大哥,你给我带礼物了吗?”

    坐在汽车上,丁萱像欢快的小麻雀,一直叽叽喳喳个不停。

    “哎呀,我忘了——”

    丁志国拖长了声音,把丁萱气成了包子脸。

    “好哇!我回去要给爹娘告状!”

    “你在海市肯定有女朋友了,一定是见色忘妹,所以才不记得给我带礼物!”

    “你这个重色轻妹的家伙,爹娘会帮我的!”

    自己刚说一句,妹妹就回怼了这么多,丁志国忍不住摇了摇头。

    刚刚他还觉得小妹长大了,没想到丁萱性格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真是不经逗。

    “买了!”

    “我就算忘记别的,也不能忘记你啊!”

    “你要的香水、手表和小说,我都买了。丁小姐吩咐的事情,小的怎么敢忘记?”

    听了丁志国的话,丁萱一脸得意。

    “还是大哥最疼我了,我也会一直对大哥好的!”

    等到了家,丁父丁母早就等候多时。

    丁母一看到儿子,连忙上来仔细打量。

    “怎么又瘦了?在学校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啊?”

    “我早就说了带个厨子过去,你偏偏不肯……”

    丁母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

    丁萱笑眯眯地在旁边看热闹,只等丁志国快招架不住亲妈的热情,她才开口解围。

    “娘,大哥坐了这么久的火车,早就饿了!”

    被女儿一提醒,丁母才想起要紧的事情。

    “对对!瞧我一见着志国就高兴坏了。我去厨房,看看赵妈的菜准备得怎么样。”

    丁母匆匆忙忙地走了。

    “哼!慈母多败儿!随便吃点不就行了?哪里这么挑剔!”

    “我看,这是好日子过习惯了,吃不得苦了。”

    丁父板着脸,看上去十分严肃,一张口就是训斥。

    父子俩在一起,根本不像亲父子,反而像长官和士兵。

    “爹,你这么严肃做什么?”

    “明明之前大哥不在家,你一直念着他,怎么大哥一回来你就板着脸?真是好奇怪——”

    丁萱扯了扯丁父的袖子撒娇道。

    “我要去看大哥给我买了什么礼物,吃饭的时候记得叫我们!”

    丁萱转身抓着丁志国跑了。

    来到小妹的房间,丁志国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实在是不知道跟父亲说什么,幸好有丁萱来解围。

    把准备的礼物拿出来,看到小妹像小鸟一样欢喜,丁志国的眼神变得格外温柔。

    “大哥!”

    丁萱走到门口,看了看周围没人,连忙跑到丁志国面前。

    “大哥,你是真的想去美利坚念大学吗?那边的学校就那么好吗?”

    丁萱认真地问道。

    “对。”

    见小妹提起这个,丁志国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想出国,想念大学,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回来报效祖国。

    一想起黄浦江上全是外国的军舰,他内心就悲痛万分。

    这是我们的地方!

    是我们的国家!

    为什么帝国主义列强在我们的国土上来去自如,我们自己的百姓却过得水深火热?

    丁志国把在海市看到的事情,全部讲了出来。

    他想出国念书,可是刚一提出,丁父就直接反对,还扬言说不会再给他一个子,不会提供任何支持。

    过年的时候,他们大吵了一架。

    原本丁志国是打算自己出国,勤工俭学,总是能有办法的。

    没想到上个月收到丁父的来信。

    他在信中说,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丁母今年也病了几次。

    他们只有他一个儿子,要是他去了美利坚,离得远,日后两人去世,丁志国都赶不回来。

    不得不说,丁父十分会拿捏人心。

    他以退为进,打感情牌。

    而且丁父知道儿子很孝顺,非常在意丁母,所以特地拿出了杀手锏。

    因为这封信,丁志国思考了再三,决定放弃自己的理想,回来继承家业。

    “哥,我支持你!”

    等丁志国说完,丁萱拿出了一张花旗银行的存单,塞在大哥手里。

    “这是……”

    看到存单上那么多钱,丁志国眼睛瞪得老大。

    “你哪儿来的钱?”

    “我把外公留给我的东西都卖掉了。”丁萱得意地晃了晃脑袋。

    “大哥,我知道你的顾虑,你放心去念书吧!家里还有我呢!”

    “我会照顾好爹娘,让你无后顾之忧的。”

    “国家国家,先有国才有家。大哥做的是有意义的事情,我会一直支持你的。”

    丁志国没想到小妹这么懂事。

    明明之前还是个小丫头,如今却能说出“先有国才有家”这样的大道理。

    “萱萱——”

    丁志国十分感动。

    他才是兄长,应该是他来保护妹妹……

    “大哥,别想那么多。事不宜迟,迟则生变。”

    “我可是听爹说了,要把你骗回来,给你娶个媳妇儿。爹说有了媳妇儿和孩子,你就不会跑了。”

    丁志国明白丁萱的意思,把存单小心翼翼地贴身收好。

    “谢谢你,小妹!我知道怎么做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丁志国表现得格外好。

    他给母亲夹菜,给父亲敬酒,做足了孝顺儿子的模样。

    丁父以为儿子改变想法了,还在庆幸自己的苦肉计很有用处。

    没想到当天深夜,丁志国提着藤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丁家。

    等丁父第二天上午看到儿子留下的书信,气得雷霆大怒。

    他派人去海市找丁志国,要他们把他给抓回来。

    奈何去的人晚了一步,赶到的时候大少爷已经坐上了去美利坚的轮船。

    “这个混账东西!老子不会给他一个子儿,让他饿死在外面!”

    “你们也不许接济他,听到没有?!”

    丁父在家里摔摔打打,暴跳如雷。

    丁母十分担心儿子,却又不敢违背丈夫的意思,只能默默垂泪。

    丁萱没有被丁父的无能狂怒吓着,而是左耳进右耳出。

    前世,丁志国的确听话回了苏家。

    后来纪以秋看上了他,在他面前晃悠撩拨,被他怒斥了一顿。

    丁志国还说,要是有下次,就把她的真面目告诉小妹。

    结果引来了纪以秋的报复,害得丁志国被杀害。

    丁父那时候已经有了娇妻幼子,哪里还记得惨死的长子。

    纪以秋说大少爷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对劲,诋毁丁志国。丁父在儿子死讯传来时,一滴泪都没掉,还骂他禽兽不如。

    这样的父亲,根本不配得到儿女的尊敬。

    很快,就到了纪以秋被赌鬼亲爹卖去花楼的日子。

    前世,原主去学堂的路上见义勇为,救回了白眼狼。

    这回因为大哥逃跑,丁父生气,丁萱这天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

    果然,没了原主这样傻白甜“救世主”,纪以秋被花楼的人带走。

    花楼的红姐捏着她的下巴,仔细打量了一番。

    之后红姐又撸起纪以秋的袖子瞧了肉皮子,翻看了她的一双手,还叫她提起裤脚,看了看脚。

    最后,她给了纪父20块大洋。

    “爹,我会干活,我少吃饭,爹你别卖了我啊!”

    纪以秋看到纪父离去,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哭喊着,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好姑娘,指望你爹,还不如指望妈妈我好好教你疼你。”

    虽然纪以秋已经17岁,在这一行来说年纪有点儿大。

    可她是个美人胚子,花楼不会做亏本买卖,只不过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好好教一教。

    丁萱看着系统传来的直播,对纪以秋一点儿都不同情。

    她气死了丁母,害死了丁志国和原主,凭这一点就不配被原谅。

    当然,丁萱作为一个好人,不会见死不救。

    于是,她恢复了丁父和纪以秋的记忆。

    纪以秋没想到重生回来居然没被丁萱救走,反而真的进了花楼。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

    是哪个环节出了错?

    “老爷,您可要来救我啊……”

    纪以秋哭得眼睛红肿。

    结果第二天,丁父就跑来,花了1000大洋把她赎了出来。

    “老爷?”

    “阿秋!”

    两人抱在一起,纪以秋的眼泪像珍珠一样,吧嗒吧嗒往下掉。

    她问丁父,为什么这辈子丁萱没救自己?是不是她提前回来,要报复他们?

    “不是她,肯定是那个不孝子!”

    丁父十分愤怒。

    他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讲出来,纪以秋这才知道丁萱最近没去学堂。

    “大少爷也太自私了!他前世就不是好人,这回又跑去了美利坚。”

    “没关系,老爷你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老爷的。”

    纪以秋的这番话说在了丁父的心坎上。

    不过,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好去处。

    前世,战火烧了过来,他们一家三口都死在炮火里。

    既然有机会再来一次,丁父坚信自己掌握了先机,他要卖掉家产,带着纪以秋去港城。

    至于丁母,人老珠黄!

    丁志国,不孝子!

    丁萱,不孝女!

    管他们做什么!

    丁父的想法得到了纪以秋的双手支持。

    前世死得太痛苦,这种事情她再也不想经历一遍。

    很快丁父借口今年夏天城里太热,把丁母和丁萱送到乡下避暑。

    他让她们多待一段时间,实则是找人监视她们,不许母女俩回苏州。

    随后,丁父开始处理手里的产业,变卖家产。

    别人问起来,他就说儿子去了美利坚念书,以后大概会留在那边。

    他实在是不放心,打算携家带口过去。

    丁萱没有阻拦丁父,反正打劫这种事情她又不是第一次做,倒不如先看好戏。

    等九月,丁母和丁萱回城,发现家没了。

    丁父不见了,丁母的嫁妆也被卖掉了,她们娘俩什么都没有了。

    “小萱,现在怎么办啊?”

    丁母差点儿哭晕过去。

    “娘,你别担心,我这里有钱,我们去美利坚找大哥!”

    丁母是个十分传统的旧社会女性,一直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她有一个优点,就是听话。

    既然女儿有决断,丁母也就有了主心骨,决定跟着丁萱去找儿子。

    丁父和纪以秋在去港城的轮船上,欢喜得不行。

    他们哪里知道,两人的钱财已经被丁萱偷走,他们现在就是两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光蛋。

    到了港城,丁父和纪以秋刚下船就被人绑走了。

    原因是有人给地头蛇透露,丁父是富豪,带了很多钱来。

    谁不想发财呢!

    更何况是送上门的生意。

    丁父原本以为港城是一片乐土,没想到这边居然这般没有法纪。

    他在苏州,人家还叫他一声丁老爷,连警察局的警长都对他十分亲热。

    没想到来了港城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丁父还想摆谱,人家直接把他丢海里醒脑。

    “给你们,都给你们——”

    丁父求饶,结果被地头蛇发现,他是个身无分文的穷鬼。

    “怎么会呢?我的钱呢?!我的小黄鱼呢?我的存单呢?!”

    丁父差点儿崩溃。

    什么都没了!

    “马勒个巴子!居然骗老子?!”

    地头蛇怒了,兄弟们本来满心期待,结果被人耍了,他们怎么甘心?

    丁父挨了一顿暴揍,四肢被打断丢在垃圾堆旁边。

    老男人身上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纪以秋还能换点儿好处。

    于是,她被卖到了地下赌场,开始了水深火热又无比悲惨的一生。

    在老板眼里,纪以秋就是挣钱的工具,不是人。

    工具就要走工具的样子!至于她的清白,她的健康,她的安全这些,都不是老板考虑的事情。

    丁萱和丁母到达美利坚,跟大哥汇合的那天,丁父死在港城。

    丁志刚学的是物理,丁萱也报考了大学,学习机械。

    兄妹俩成绩优异,一路读到博士,后来进了科研机构工作。

    用丁萱的话说,他们要抓紧所有机会偷学真本事,学会的东西总有一天能用上。

    多年后,一位伟人在遥远的东方振臂高呼种花国站起来了,丁萱和丁志国第一时间返回祖国。

    之后,他们隐姓埋名几十年,像当初承诺的那样,为祖国的强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直到两人头发花白,上了新闻,大众才知道他们的功勋。

    主流媒体夸奖他们是“丁氏两兄妹,一门双天骄。”

    丁母这辈子活到90岁去世,她走的那天,丁萱请了假匆匆赶来。

    恢复了前世记忆的丁母握着丁萱的手,轻声说了句:

    “谢谢!”

    谢谢丁萱的到来,救了他们母子,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不客气。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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