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新中国十大连环杀人案 > 第227章 母夜叉转世,恶魔马艳红(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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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艳红的这个回答让人感觉就是她有同伙,但是却不想说出来,想要自己把罪名全都承担了。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人命关天的大事,任何一个歧义都可能导致误判,法院只能重新跟公诉方沟通。

    你们说马艳红是自己干的,就必须要提供明确的证据,马艳红也是一样,你要说自己有同伙,也得拿出证据才行。

    就这样,这次开庭只能中途结束,双方各自回去准备充足的材料,咱们择日再审。

    又过了一段日子,双方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结果风云突变,马艳红一上来就改变了之前的说法:“我已经想明白了,不能一个人承担罪名,这两个案子是王海跟我一起做的,我只是配合他负责下药,杀人和分尸都是他干的,我一个女的,也不可能敢干这种事。”

    法官马上追问:“王海是谁啊?”

    事情很快就弄明白了,原来之前桦川县出了另外一起人命案,已经确认了,杀人凶手就是王海,不过此人一直在潜逃,警方已经发出了通缉令,正在到处追捕他呢。

    马艳红口中的王海正是此人,这个说法听起来也挺靠谱,因为他已经杀过人了,接着再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关于两个人一起的作案经过,马艳红是这样交代的:

    我和王海是在跳舞的时候认识的,我们两个互相都挺有感觉的,后来就走到了一起。

    后来我们没钱花了,王海就打起了我那个房东的主意,他跟我商量怎么去做,我被他迷了心窍,就同意帮忙了。

    开始我也没想到他会把事弄这么大,还以为他只是让我把人弄晕呢,于是我就帮他下药了。

    结果没想到他找到钱之后,竟然把人杀了,我太害怕了,所以后来他让我配合搞董大庆,我不敢拒绝,已经上了贼船,只能跟着他干了。

    马艳红不仅交代了整个作案经过,包括作案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以及后续的分赃环节,都说的有鼻子有眼,听起来特别真实。

    这一下案情更大了,原来马艳红不是主谋,主谋还在后面呢,而且王海身上还有另外一个杀人案,必须得把他抓住才行。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案件的重要当事人没有被拘捕之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估选择是否可以结案。

    马艳红的这种情况,很明显不适合马上结案,面对这种大转折,法官只能再次休庭,将马艳红继续收押,责令公安机关对此案重新进行调查。

    这一调查不要紧,整整查了三年多,一直到了1998年年底,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才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最终法院给出的结果是,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明马艳红在撒谎。

    首先就是马艳红所提供的王海相貌不符,连身高体态,以及一些具有明显标志性的特征都对不上。

    虽然此时警方并没有抓到王海,但是找到了大量认识王海的人进行了比对,所有的信息全都不符合。

    另外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马艳红在作案的时候,王海并不在佳木斯市,而且马艳红提供不出证据能证明自己跟王海认识。

    这次庭审结束后,马艳红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当庭判处她死刑。

    马艳红之所以虚构出来一个王海,很有可能是她在看守所关押的时候,听说了这起案子,于是便灵机一动,给王海安排了这么一个角色。

    也就是马艳红运气好,王海一直没有被抓捕归案,这才让她凭借一个谎言,就多活了三年时间。

    1998年12月21号,在马艳红被执行的前一天,记者对她进行了采访。

    记者问马艳红:“你杀了这么多人,现在有没有后悔?”

    马艳红沉默了好一会,这才开口回答道:“我不知道后不后悔。”

    记者紧接着又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现在才三十一岁,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你有没有什么留恋的呢?”

    这一次马艳红哭了,而且哭的非常伤心,她告诉记者,自己只是舍不得那两个孩子。

    第二天12月22号,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判大会,当众宣读了马艳红的罪行,两天后的12月24号,马艳红被执行了枪决。

    马艳红的案子到这里就结束了,她的作案动机纯粹就是为了钱,第一次杀了一家三口,可以说是一时没想明白,但第二次杀了警察未婚夫,那就是已经把杀人劫财当成事业来干了。

    其实每个人都幻想着整天吃喝玩乐,纸醉金迷的生活谁都喜欢,但那都是需要稳定的收入来支撑的。

    年轻的时候家里可以给你钱,年龄稍微大一点,如果不去工作,还想着整天玩,那没钱了只能去骗。

    骗了不够了就会去偷,偷的不够了又升级成抢,说不定哪次出了意外,就弄出人命了,很多案犯都是按这条路走过来的。

    所以人即便是再爱玩,那也要适度,不能把玩当成主业,想要实现人生的目标,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去工作。

    马艳红就是个例子,她之前没想杀人,开始就是骗,骗完之后见钱眼开,直接就出手杀人了。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二三十年前,处对象的途径大部分都是通过别人介绍,这样的话介绍人最起码对双方都有了解,即便是谈不上知根知底,最起码大致情况是知道的,相对来说也比较靠谱。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传播途径开始变的多种多样,尤其是到了现在的网络社会,认识另一半的渠道太多了,这样就很难做到了解对方。

    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知根知底非常重要,现在的骗子太多了,所以大家不管做什么都要留一个心眼,了解对方的真实过往,才不会成为下一个董大庆。

    以劫财为动机的连环杀人犯里,像马艳红这样的女性案犯实属凤毛麟角,但男性却一抓一大把,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将为读者讲述另外一个故事——穷到发了狂,恶魔朱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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