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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还是老的辣,江湖尤其如此。田伯光深更半夜离去,却没有第一时间离开郑州,而是另找了一户半掩门,在她家中宿夜。暗娼都是偷摸做的生意,家就是妓院,外表则与一般人家无二,适合隐藏踪迹。
这可苦了钟灵秀,只能摸进隔壁屠户家,女主人刚烧的蹄髈,香得她五脏庙咕咕叫。
实在太饿,只好趁主人没起床,摸个昨夜剩下的鸡腿啃了。
女主人在门口咒骂了半天耗子。
抱歉,走的时候会给钱的……钟灵秀默默合十,中午换了户人家。
这年头闹老鼠司空见惯,田伯光不曾在意,警惕两天发现没有更多动静,思量一二,使钱叫相好买了马匹与干粮,伪装成外出的行商,避人耳目离开了郑州。
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不把铁胆放在眼里,却不想天天被人找上门坏了好事。
这却愁坏了钟灵秀。
人的脚力如何能和马相提并论,难道就这么放过他?
不行。
她咬咬牙,撒钱到邻居院里了结账务,而后抢先一步出城,在驿道附近的树林埋伏,等到红光靠近,立刻出手截杀。
剑光从天而降,打得田伯光措手不及。
他以为有大批人马埋伏,下意识荡开两击便想脱身,待过了片刻,没发现其他人出现,知道想岔,恼羞成怒,又起了杀心,刀光骤然凛冽。
这短短的变化就在数息之间,自然不够完成一场刺杀,可钟灵秀的目的压根就不是杀人。
她方才佯装追击田伯光,靠近了他的马匹,反手割伤了马的后腿。
等田伯光反应过来,预备反杀,她便顺势装出慌乱的架势,七零八落地抵挡两招,被他划破衣襟后立即后纵,三两步遁入树林,逃得相当利索。
田伯光追两步,微微皱眉抬头。
今儿是阴天,乌云沉甸甸地压在天边,这会儿又是暮春时节,树林郁郁葱葱,只透出零星的光点。脚下土壤干燥,没有太多痕迹可追踪,树木歪歪斜斜地刻着一两道刀痕。
他伸手抚摸树皮,手感尚湿润,就估摸是清晨的事儿。
刀剑杂乱,深浅不一,看起来像有人在此交手,但也只是看起来。田伯光眼光老辣,扫视一圈便看出痕迹不成章法,无法还原双方的招式,俨然是刻意混淆视线。
他摸摸下巴,隐约有些猜想:那小子怕是只有一个人,这才急急慌慌地伪造痕迹,又跑出来拦他,唯恐他跑了。
华山、青城、泰山,还是……恒山?田伯光没下结论,以他犯下的事儿,哪家都不奇怪。
“算你运气好。”他冷哼一声,转身离开了树林。
风吹过,带来二三冰凉的雨珠。
一炷香后,神鬼莫测地闪现在灌木丛中。
小雨绵延,浸透土壤,虫蚁爬出巢穴,忙碌地搬运着食物,留下数条长长的细痕。飞鸟落在树杈,梳理微微湿润的羽毛,两三片断羽落在地上,又被逐渐强劲的狂风吹走。
田伯光仔细辨认雨中的种种痕迹,半晌,微微颔首:“看来真的跑了。”
他没那么多功夫追杀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可要是对方太蠢,傻乎乎地留在这里,他也不介意让他知道什么叫江湖险恶。
可惜,跑得挺快。
他挥去衣角的水珠,从容离去。
雨越下越大。
钟灵秀轻盈地跃落树梢,思忖片刻,扭身回城。
她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回旅舍取了行李,草草买了些干粮,戴着斗笠冲向郊外。
运气不错!
如她所料,大雨天不便行走,田伯光就借宿在郊外破庙。
金手指真好用,再也不怕错过目标了。
钟灵秀熟门熟路地潜入柴房,稻草搭床,继续盯梢。
后半夜雨停,她扒在窗口瞧厢房,见红光没有动静才继续睡,翌日清晨,被门窗开合的声音吵醒,一溜烟爬起来,果然是他。
田伯光终年做贼,行动谨慎,天蒙蒙亮就出发了。
钟灵秀稍晚一步,摸到灶房“买”了两个馒头,不远不近地追踪。
老实说,她一开始心里没底,不敢离太远,怕丢了目标,但更不敢离太近,怕暴露自己,荒郊野外被杀也就算了,最怕死都死不了,抑或是临死前遭遇极其可怕的事,道心破碎。
谁想忐忑三天,啥也没发生。
钟灵秀不由生出好奇,一边盯梢一边揣摩对方心理。
为什么田伯光没有发现她呢?
她的跟踪技巧十分一般,最开始鬼鬼祟祟窝在后面,路人瞧见都把手按在了兵器上,满脸戒备。这两天陆陆续续下着小雨,脚印明显,啃干粮喝冷水,有点闹肚子,只能借用客栈的茅厕。
巧了,田伯光喝得酩酊大醉,也出来上厕所,两人就隔了扇薄薄的木门。
公用的旱厕,满地屎尿,苍蝇飞舞,汇聚无数不明物体,谁上谁知道。
钟灵秀以前不理解,为什么学武功要死磕马步,现在理解了。
只有扎稳马步,哪怕闹肚子腿软也能稳稳扎着马步,才能上旱厕!!!
她在茅厕里差点熏晕过去,数度暴露气息,却硬是没惹来怀疑。
是因为田伯光小看了她,认为她不可能追上他的脚程,还是觉得两人交手差距明显,她不敢单枪匹马跟踪?
或许都是。
这么想,田伯光在某些方面颇为“自信”。
自信于万里独行的轻功,自信他的伪装。
现在的田伯光已经不是行商模样,蓄着胡须,头戴方巾,刀藏包袱,外表如同一个失意书生,不显露武功的前提下,想辨认出他的身份并不容易。
金手指也功不可没。
钟灵秀总结经验,对自己多了不少信心。
之后五日,依旧是赶路、赶路、赶路。
她在实践中飞速成长。
知道了马贼什么样,又围观了田伯光的刀法,看他娴熟地埋尸摸马,黑吃黑一条龙,甚至跟着他发现了一个销赃的酒馆。怪不得这家伙有钱逛妓院,黑吃黑的次数真不少,劣马也能卖不少钱,赃银融掉要和店家五五分。
学会了很多江湖黑话,比如田伯光到了汝宁,又想作案,他就得打听消息,知道哪家的闺女长得俊,容易得手,这才能下手犯案。可谁家正经人打听良家妇女?被人听见得立马打死,必须先找对人。
田伯光的作案手法就是先找个茶楼喝茶,故意露富,吸引江湖诈骗团伙,等他们派人过来与他接近,佯装上当,于僻静处把人打得半死,逼问城内的情况。
他自然不会说自己是采花贼,说的是自个儿手头紧,想借点钱花花。
诈骗团伙常年在城中犯事,对城中富户的情况一清二楚,受他威胁便一五一十地说个明白,什么城东有户人家姓白,做粮食生意,家产丰厚,可惜生了个败家儿子,赌博嫖妓斗鸡什么都玩儿,容易上当云云。
田伯光又问他们家有几口人,得知白富户有个掌上明珠,年方十五,样貌美丽,从不轻易露面。
曾有人想找个唱戏的男旦勾搭她,与她通奸,里应外合敲诈白富户一笔钱,没想到白小姐不爱听戏,没能成功。
这样养在深闺的大家小姐,一向是田伯光最喜欢的目标。
他又仔细盘问几句,然后一刀砍了撞自己手里的骗子,尸体往河里一扔,干干净净。
之后,白天若无其事地喝酒,夜里在白家附近踩点。
钟灵秀确认了他的目标后,立刻找地方休息。
半个月了。
足足半个月,十五天,她风餐露宿,没有睡过一个整觉,连厕所都不怎么上,一来野外没地方,二来草纸没带够,不仅瘦了圈,人也馊馊的一股怪味。
她迫不及待地找旅店住下,叫两桶热水洗澡更衣,再吃顿热乎乎的面条,躺平睡觉。
大约一直在路上保持内力运转的关系,身体固然劳累,睡醒后精神却很不错。
没有耽搁,钟灵秀找了家镖局,借纸笔写了封信寄往恒山。
然后采购物资。
从前,她以为行走江湖最要紧的东西是钱、武器、体魄,真正履足江湖后才明白,最重要的是草纸、肥皂和盐糖。
野外经常被迫喝生水,超级容易拉肚子。
幸好她随身带调料,及时补充电解质,不然初入江湖就因为腹泻挂掉,真的会成为武侠女主之耻。
但就算是这样,钟灵秀也没有后悔。
“一碗三鲜烩面。”她坐在路边简陋的面摊上,遥望远处白宅的绣楼,大声道,“加两个鸡蛋,一个鸡腿。”
“好嘞!”
热腾腾的烩面端上桌,还有个油光水滑的大鸡腿,钟灵秀馋得口水直流,埋头嗦面。
春天的暖阳高高挂在天空,照得她浑身冒汗,她喝口面汤,抹去颊边的汗珠,枯竭的内力依旧在缓慢而坚定地流转。不知是否是错觉,十五天连续不断的奔波,压榨出了身体更多的潜力。
胃里热乎乎的,面条和鸡腿安抚住了疲惫的灵魂,四肢百骸重新涌现活力。
钟灵秀握紧拳头。
她还年轻,还有的是力气。
“谢谢老板,我吃好了。”她放下筷子,抹嘴起身。
撒着细土的道路踩起来沙沙的,走过只有浅浅的脚印,只有车辙的痕迹才较为明显。
钟灵秀碾碾鞋底,好像在蹭污渍,余光不着痕迹地扫过不远处的货郎。
他步履灵巧,背脊挺拔,虽然做货郎打扮,视线却从不低人一头,光明正大地观察周围的环境,评判护卫的能耐:脚步沉重,警惕心几近于无,兵刃固然不曾生锈,却离自己很远。
啧,都不怎么样。
于江湖人而言,这是一个极容易下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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