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当过明星吗,你就写文娱? > 第四十二章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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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klu鹿:我发现了一本好书《明星老在意评分干嘛?》,快来一起阅读吧。

    “余惟的书,好看爱看!”

    在朋友圈看到佟予鹿分享的小说链接时,余惟的心态有点崩,最让他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熟人看书。

    很多yy出来的情节陌生人看了没事,但熟人看到多少有点尴尬,无异于浏览器记录被公开……

    这种社死很难用言语形容,有种在朋友圈精神裸奔的感觉,小说作者不喜欢暴露马甲不是没有原因的。

    她看就算了,还要分享出来让别人看,这是什么恶趣味?

    像佟予鹿这样的综艺咖,多少有点社交狂魔的属性在,好友列表里有多少公众人物他都不敢想。

    本来余惟还怀疑佟予鹿是不是开了仅他一人可见,做样子给他看,直到三分钟后苏简发了条评论。

    “这倒是提醒我了。”

    然后他转手也发了一条朋友圈。

    这种事还能攀比的?求求你们做个人吧。

    在更多熟人跟风竞相传阅之前,余惟默默退出了微信,选择眼不见为净……

    娱乐圈什么时候养成了组团看小说的不良风气?

    只能说明星写网文这条赛道确实窄,除了他都没别人敢闯,日更五千其他艺人做得到吗?

    这要真被他开创了先河引来其他明星开书,那未免有点太惊世骇俗了点,网文圈传来噩耗。

    到时候排行榜还能看吗……

    余惟中午那章反响强烈,但只有少数读者关注他想写什么歌,绝大多数都想看他塔塔开。

    读者只需要拱火就好了,但扑街考虑的就多了,既然决定针对性打击,那就得足够全面,赢的毫无争议。

    《绯色》是首女生视角的情歌,探讨了爱情中矛盾与无奈的复杂情感,有些伤痛文学的调调。

    但这首歌只顾着伤痛了,最后也没写出其他所以然来,对爱情失望的解构有些流于表面。

    就像一个失恋的小女生,在角落里痛哭流涕,自怨自艾的诉苦。

    不得不说,这首歌对失恋的挣扎和失望描写的挺到位,也很容易引起共鸣,发个短视频配一条伤感文案无敌了……

    想赢的毫无争议,那就得兼顾三点,女生视角,爱情幻灭,颜色。

    颜色是歌曲创作的题目,另外两个则是歌曲的内核与角度所在,余惟要做的就是在词,曲,立意和深度上全方位战胜这首歌。

    同样的题材,同样的风格,绝对的控制变量法,小说里赢的合理,场外也没人能质疑……

    感觉有点杀人诛心是怎么回事?

    歌余惟也选好了,既然是女生主题的歌,那自然得从天后里选,有了颜色的限题后,他想到了孙燕姿的《绿光》和王菲的《红豆》。

    《绿光》表达的是对希望、真爱与幸福的执着追寻,跟需求正好相反,相比之下无疑《红豆》更合适。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永垂不朽,同样是对爱情的幻灭,这首歌的境界更高。

    “唯一天后”的含金量……

    绯红也是红,我的颜色在你之上!

    余惟一边动手写剧情一边思考这首歌的呈现工作,这首歌最好的版本自然是王菲唱的,毋容置疑,但自己显然还原不出来。

    文娱小说里主角都是逮着歌就唱的,也不管男声女声,反正唱就是完美级别。

    但想想也不可能,男女歌手在声音条件上差距挺大,男主唱女歌唱肯定能唱,但肯定没法跟原唱比,这是客观规律。

    如果可以余惟肯定是想找个女歌手唱这首歌的,但他还是新人,代表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傻子才便宜别人。

    他一个文娱老扑街能不知道送歌是毒点?

    再说了,女歌手人品好也就罢了,万一碰到个白眼狼唱了十年忽然背刺原作者说自己是唯一原唱怎么办?

    不敢赌不敢赌。

    好在《红豆》这首歌很经典,除了原版,有几个男声改编版本也不错,也更适合他。

    华晨宇就有一版……算了当他没说。

    其中余惟首推的是方大同版本,将原版钢琴伴奏改为爵士乐编曲,副歌部分对“永垂不朽”的诠释更显张力。

    唉,大同老师可惜了。

    节目里唱歌是最好写的,有观众有同行,随便挑一点刻画就能写几百字。

    大众评审团是女观众居多,但这首《红豆》无疑更有感染力,虽然男声还原不出王菲空灵疏离的嗓音,但虐菜够用了。

    “差点忘了注入灵魂。”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摘抄完歌词后,主角的演唱剧情总算告一段落,他看了眼时间,随后检查了两遍语句和错别字。

    以前看的人少,有点笔误问题不大,但现在等着他更新的人那么多,还有几个熟人混入其中,必须精神点不能丢份。

    这要错的多了不得被说成文盲明星啊?

    点击发布后,余惟像个追更的读者一样点开了小说正文。

    消息太多了作家后台看不过来,直接在正文里翻评论反而方便点……

    “新歌,不会又是骗人的吧?”

    这位显然是上次被他标题骗进来的老读者,至今还心有余悸的,属于是被他骗怕了。

    “搞颜色搞颜色!”

    “红豆是啥意思,我只知道红豆泥私密马赛。”

    “这可不是普通的红豆,这是王维诗里的普通红豆。”

    “我看你是红豆吃多了,相思!”

    读者了解他的套路,也知道这应该是余惟接下来要发的新歌,但是不听曲他们实在get不到啊……

    按照余惟的描述,这首歌应该比《绯色》强上不少,但只是纯脑补看书还是有些莫名其妙的。

    以前余惟是直接丢首歌出来,他们看看也就罢了,但这次有了《绯色》作为参照物,他们只看不听总感觉难受。

    “个人感觉《绯色》还不错,也不知道《红豆》具体是什么水平,可别到时候翻车了。”

    “网红孝子闹麻了,余惟只需略微出手就是她的极限。”

    “楼上别串了,作品说话好吧,我也喜欢余惟的歌,但这种时候更应该实事求是,只能说先期待一手。”

    这个叫“一碗葡萄干”的读者很理性啊,不愧是自己的带出来的兵,跟内娱那些脑残粉就是不一样。

    余惟一边看评论一边翻完新章节,最后追读没进前两百,读者多了这么多,想必未来挺长一段时间兑换歌曲都不是什么难事。

    他顺手点开书友圈,八千多篇帖子,其中有一大半都是昨晚发的,最新的则是篇歌曲分析。

    有读者非常细致的总结了《绯色》的优缺点,最后还给出了自己的分数6.0,属于是深得魏宇真传了。

    其实读者的想法都大差不差,这是一首有明显短板的口水歌,想赢容易,但想赢的毫无争议绝对是难事。

    音乐这东西很主观,很难出现全包围优势,除非是故意做了针对性创作,直接整个放大版出来,你有的我都有,还比你强。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实操起来难度太高了,有这功夫两首新歌都写出来了。

    就好比武侠比武,再厉害的武林宗师也不一定懂对方的招式,但余惟不一样,他学太玄经的。

    他正感慨呢,结果目光一凝忽然注意到了中午的一篇帖子。

    一碗葡萄干:我去陈晨评论区宣战了,兄弟们我做的对吗?

    附带一张截图。

    [“等着被余惟吊打吧。”]

    怎么还带上门挑衅的?这小子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一念神魔是吧。

    还是夸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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