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八五:一人一枪狩猎林海雪原 > 第268章 这买卖,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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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阳刚走到自家挂着霜花的篱笆院门口,墙外就传来一串又快又急的脚步声,踩得积雪吱嘎作响。

    李小婉一路小跑过来,脸蛋被寒气洇得通红,鼻息急促喷着白雾,那双清澈的杏眼里盛满了焦灼:“林哥!”

    瞧见自家姑娘这般模样,林阳心里已猜到了七八分。

    他习惯性地扯开嘴角,露出温和笑意,声音也放得很缓,像是怕惊扰了这份冷冽清晨的宁静:“咋了?可是大舅家办喜事,肉食不够了?”

    李小婉下意识地点点头,又急忙摇头,声音带着一丝气喘未平的尖细:“大舅把附近几个交好的猎户都找遍了,可……可谁都不愿意进山!”

    “都说山里闹虎患闹得邪乎,怕是泛滥了,把狼群和野猪都撵到了山外头。”

    “大舅急得直跺脚,特意让我赶紧跑回来告诉你,千万……千万莫要再进山了,凶险得很!”

    她使劲吸了口气,胸脯起伏着,声音低了些,透着些许心虚:

    “我……我把家里存着的那扇野猪肉扛过去了,就是你上次给的那扇。想着好歹每桌添个肉菜,也算撑撑场面。”

    “再加上你先前给的那些熊肉,还有家里攒下的大半扇猪肉,兴许……兴许也能对付几桌吧……”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几乎成了蚊子哼。

    她也知道席面上少了硬菜,喜事总显得单薄,对不起舅舅的脸面。

    林阳看着她额角沁出的细密汗珠,在冬日晨光里泛着晶亮的光,心里暖融融的。

    这傻丫头,是真心实意地怕他出事,才这般不顾风雪地跑回来报信。

    至于她提到那些肉,林阳心里透亮。

    上次猎获野猪群,他硬是从自家份子里,匀出一大扇上好的后腿肉,塞给了准岳父李建华。

    每次进山有所收获,他总不忘给李家送些过去。

    李建华脾气虽然有些暴躁,但绝对是个实诚人。

    他送过去的那些肉,根本舍不得吃,大冬天的就把肉挂房梁上风吹着,硬是存成了干肉。

    如今大舅王铁柱家办事,缺了这一口荤腥,也确实闹心。

    林阳略一沉吟,脸上的笑容更温和几分,口里安慰道:“小婉,别慌。我这儿也还剩一扇肥膘厚的野猪肉,你带过去。”

    “我叫憨子陪你走一趟,让他去他家套上驴车。”他顿了顿,语气转得不容置喙,“再给你拿一百斤熊肉。”

    “这可使不得!”李小婉一听就急了,冻红的脸更显出几分赤色,连连摆手:

    “太多了林哥!真的太多了。熊肉多金贵的东西,市面上的价格据说至少是猪肉的三四倍,留着咱自己……”

    林阳笑着,很自然地伸手,略带薄茧的温热掌心在她被风吹得微凉的乌黑秀发上揉了揉,柔声说道:

    “傻妮儿,啥叫咱大舅?咱大舅家办喜事,还能亏了荤腥席面?那不是打我这个外甥女婿的脸吗?”

    他声音低沉了些,带着一种温暖的追忆。

    “你忘了?四年前开春,青黄不接的时候,大舅惦记着你娘生老四刚坐完月子,拎着两只油布袋翻山越岭过来看看。”

    “咱家那时候锅里快能照见人影,全指着生产队那清汤寡水的棒子面粥吊着气。”

    “大舅他怀里硬是揣着两只刚套的野兔子,偷偷塞给我一个卤好的兔子腿。”

    “他拍着我肩膀说:阳子,你小子就是跟我们家小婉最般配!吃了兔腿长力气,好生护着点俺老王家的人!”

    “嘿嘿!大舅那双眼,是真毒!看人一看一个准儿!最难忘的,是那一口兔腿的滋味啊!小婉,我能记一辈子!”

    “那时候肚皮饿得贴脊梁骨,一口炖得烂糊的咸肉,赛过龙肝凤髓。”

    林阳这话一点不掺假。

    大舅这份雪里送炭的情谊,重活一回的人,更记得牢靠,沉甸甸压在心底。

    人在饿到极致的时候,别说肉香,就是喇嗓子眼的二合面窝头,闻着也跟仙桃似的。

    那份天寒地冻里递过来的温热与恩情,在重生的林阳心里,烙印比前世更深沉。

    李小婉眼圈微微泛红,她当然记得清楚。

    那时候大舅就存了撮合二人的念头,而林阳的心还没被孙晓蓉蒙了窍,两人自小一处长大,彼此知根知底。

    大舅觉得,林阳这后生勤快,心肠也实诚,自家妹妹妹夫守着四个丫头片子,将来两腿一蹬,有林阳这么个女婿顶半个儿,也算有了倚靠。

    虽带点私心,可那塞过来的兔子腿,散发出的油香和温热,是真真切切暖透了少年林阳的心窝子。

    “所以啊——”林阳语气斩钉截铁,“这熊肉,必须拿!那熊卸了骨扒了皮,少说也有二三百斤净肉,分一百斤过去还剩不少呢!”

    “本来我想着熬些熊油存着,剩下的留待咱们办事时宴客。现在?正好送过去给大舅添份硬气喜气!”

    “熊肉这东西,比寻常的五花肉还大补,老少爷们吃了都添力气,女子家吃了也暖身子。”

    重活一世,林阳早已看开许多。

    赚钱升级那劳什子系统固然紧要,却也不急于这一时片刻。

    老爹老娘也都是这个意思,日子要踏实地过。

    今早他特意起了个绝早,天蒙蒙亮就去老村长家外头转悠了一圈,探探风声。

    心里掐算着九点准时开播,然后进山。

    寒冬腊月,滴水成冰,肉食最是耐放。

    正是他跟八爷联手“囤货居奇”,趁着这节骨眼上城里缺肉,乡里馋荤,狠狠赚一笔山珍钱的绝佳时机。

    城里人日子略松快些,想吃点野味尝鲜。

    村里人却最爱那厚实的肥膘。

    猪肉价钱都涨了一毛多,从原来的五毛六直接涨到了七毛往上。

    何况这些山里的稀罕物?

    这买卖,不能错过!

    林阳心里打定主意,下回再猎到大家伙,干脆跟八爷把合作做实。

    那老爷子八面玲珑,路数野,做事也算敞亮,上面关系硬实,手下更养着一帮跟牲口拼命的狠茬。

    林阳自己不想太扎眼,免得引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万元户”这名头在这光景,无异于稚子抱着金元宝走夜路,招祸。

    八爷这块江湖上响当当的老字号招牌,本身就是一道护身符。

    等闲痞子都得掂量掂量,敢不敢动八爷这条线上的人,惹不惹得起那些跟狼虫虎豹打了一辈子交道,火铳在手,煞气冲天的老把式。

    念头一定,林阳雷厉风行,直接开始行动起来。

    “憨子!憨子!”他朝隔壁那间炊烟刚冒尖的土坯房院子喊了一嗓子。

    “出来!套上驴车跟小婉跑趟大舅家,把我屋里那扇猪肉和一百斤熊肉送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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