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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的衣服可以不要,但是钱不能不要。

    【宿主,只要您做出京酱肉丝这道菜,系统可以告诉你家里的钱藏在哪。】

    陆明月眼睛一亮,这还不简单。

    穿书前她作为美食博主,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研究各种美食,京酱肉丝作为华国有名的一道菜,做起来再简单不过。

    陆明月打开门,直奔厨房,从橱柜里找到一块肉,系上围裙开始忙碌。

    孟军时刻注意着陆明月的动静,见她在厨房做饭心中一喜,看来二姐还是那个二姐。

    一点都没变!

    看在傻二姐做饭的份上,大发慈悲告诉她胡三宝准备后天提亲的消息。

    陆明月收回心思,集中注意力完成系统给的任务。

    这个年代大多数人家都是买肥肉,一来可以炼油,二来油水足,可以补身体。

    买猪瘦肉的人不多,这是孟晓玲听人家说吃瘦肉减肥,跟风买的。

    陆明月严重怀疑这是国营肉店卖不出去瘦肉,故意放出的消息。

    吐槽归吐槽,这块肉是做京酱肉丝最好的原材料。

    肉切成细条,放上各种调味料腌制。

    趁着这个时间准备酱汁和配菜,葱、黄瓜、胡萝卜切成丝。

    所有东西准备好,开火炒肉丝。

    滑熟的肉丝盛出来,锅里留底油将酱汁炒香后,倒入肉丝,翻炒均匀,使得每条肉丝均匀的裹满酱汁。

    孟军闻着空气中的香味,肚子咕噜响个不停。

    饭菜做好后,他第一时间坐在饭桌前。

    “算你有眼色,快点把饭拿过来,我都快饿死了。”

    孟军不停地吸溜口水,余光注意着陆明月的动作,心中满是期待。

    陆明月充耳不闻,端着饭菜走进自己的房间。

    孟军震惊不已,她在做什么?

    没看见他这么大个人在这等着吃饭吗!

    越想越生气,抢先拦住即将回屋的陆明月。

    “喂,快点把饭给我!”

    陆明月觉得有些手痒,孟军从小到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在人人节俭的年代,七岁的年纪,体重高达一百五十斤。

    说句实在的,人家养的猪都不一定有他重。

    陆明月睨了他一眼说道:“想吃拿钱来,这一份十块钱。”

    孟军睁大眼睛,两条毛毛虫似的眼睛勉强睁开一条缝。

    她疯了吧?

    傻二姐怎么知道他还有十块钱零花钱?

    孟军的胖手捏住裤兜。

    陆明月不知道从哪掏出来的扇子,对着饭菜扇风。

    反正她耗得起,就是不知道小胖子能不能等得起。

    孟军喉咙发出‘咕咚’一声,在零花钱和饭菜之间纠结。

    十块钱在国营饭店能买一桌子肉菜,可不一定能买到傻二姐手里这么香的。

    零花钱花完了还能问家里要,到嘴的饭菜飞了才是真的遗憾。

    想明白后,他一咬牙,“我给你十块钱,快点把饭菜给我。”

    他掏出十块钱拍在桌子上,伸手抢夺陆明月手中的饭菜。

    陆明月一个闪身,他扑在沙发上,整个人像翻不过身的乌龟,四肢在空中胡乱扑腾。

    “着什么急,有你吃的。”

    陆明月把饭菜给他留出来一半,十块钱塞到兜里。

    要不是这个家待不下去,小胖子的钱还挺好赚的。

    孟军吃到心心念念的饭菜,有些遗憾道:“要是你不嫁给胡三宝就好了。”

    “谁说我要嫁给他?”

    陆明月威胁他最好早点交代,不然的话就把他前天尿床的消息告诉家属院的其他孩子。

    孟军饭卡在喉咙里不停地咳嗽,一下子面红耳赤。

    “我告诉你还不行,别说出去。”

    孟军是回来之前遇到胡三宝,他说后天来提亲。

    陆明月手一顿,胡三宝真来提亲?

    她拧眉,看来还要早点做打算。

    对方步步紧逼,保不齐狗急跳墙。

    回到房间,陆明月询问系统:“东西做好了?这样就算任务成功了吗?”

    系统回复道:“等我上传完气味就好了。”

    几秒后,陆明月听到上传成功的提示音。

    系统:“恭喜宿主完成任务,田小菊把家里的钱票藏在了主卧的床柜后面。”

    知道地方就好办了,陆明月先填饱肚子。

    家里有现成的卷饼,陆明月把肉丝和配菜卷在饼里,一口下去,满是肉香。

    饿了这么久,肚子都快没知觉。

    一盘京酱肉丝吃的汤都不剩。

    去厨房放盘子时,屋里已不见孟军的身影,饭桌上只剩下空盘子。

    陆明月趁此机会,将屋里检查一遍,确认家里没人后,锁上大门。

    来到主卧,按照系统的指示找到地方。

    田小菊为了避免小金库被人发现,在墙上凿了个洞,外面糊着一层和墙面颜色相近的报纸。

    陆明月沿着边沿撕开,东西取出来后,所有东西恢复原样。

    孟满仓和田小菊结婚后,工资上交,时不时还能捞点油水回来。

    孟满仓作为车间组长,底下带着十来号人,大小算是个领导。

    手下人有时候给他点好处,行个方便。

    孟满仓不是老实人,她妈在世的时候最看不惯这种小动作,他惯会伪装,一直忍着。

    直到人去世,彻底现了原形。

    孟满仓是入赘到陆家的,陆文珍是独生女,从小冰雪聪慧,一路读到大学。

    几十年前的大学,含金量可想而知。

    陆家也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家,家里只有一个闺女,早早放出消息招上门女婿。

    这年头,除了实在是吃不起饭的人家,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入赘。

    孟家兄弟五个,孟满仓老二,爹不疼娘不爱,好歹有门手艺过日子,被招到机械厂。

    陆文珍学的机械,是厂里特聘回来的高级工程师。

    两人专业相当,年纪相当,久而久之确定关系。

    陆父陆母去世早,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留给陆文珍。

    可惜时代变革,陆家成了人人喊打的存在。

    要不是建国前给国家提供了大批物资,陆文珍恐怕连性命都保不住。

    这场变故后,很多人远离陆文珍,唯独孟满仓始终如一。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陆文珍就这样嫁给孟满仓,两人住在厂子给陆文珍分配的房子里。

    婚后几年,夫妻俩一直倒也过了一段幸福日子。

    好景不长,某天孟满仓喝醉酒说了真心话,直言和陆文珍在一起就是为了抱大腿。

    亲生闺女和她姓,这让他在外面抬不起头。

    即便事后孟满仓表示自己酒精上头说的胡话,但在陆文珍心里已经不再相信枕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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