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从1984开始的淘金生涯 > 第22章 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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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的阿勒泰,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地方。

    在这里,生活着一群特殊的人——阿勒泰牧民。

    他们以游牧为生,每年都会赶着牛羊、骆驼进行转场。

    转场,是牧民为了适应环境,保证牲畜生长和繁衍而形成的一种生产方式。

    在阿勒泰,由于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的特殊性,牧民需要根据不同季节和地形,选择不同的牧场进行放牧。

    在春季和夏季,阿勒泰地区的气候温暖,草木越渐繁茂,是牲畜生长的最佳时期。

    这时候,牧民会选择转场进入深山的夏牧场进行放牧。

    夏牧场地势较高,气候凉爽,有利于牲畜避暑和生长,同时草料丰富,能满足牲畜的营养需求,也成了牧民最轻松的时段。

    而到了秋季和冬季,阿勒泰地区又会变得寒冷干燥,草木枯黄,这个时候,牧民又得将牲畜转移到地势较低、气候相对较暖的地方,方便牲畜过冬。

    这时候的草料就显得贫乏了,需要牧民不断地补充饲喂,也是最艰难的时候,经常因为天冷或因为缺食物,而有不少牛羊损失。

    在乌城的几年,周景明甚至看到牧民逼不得已去捡拾纸壳子来喂牛羊。

    也见过牧民不断地将那些死去的牛羊拖去掩埋。

    对于这种牛羊,牧民是不吃的。

    现在还没进入五月,山里的野草还未发芽,树木未萌发嫩叶,牧民还没有来,等天气暖和了,牧民赶着牛羊群进入深山,甚至能直抵边境线上。

    转场就成了很常见的事情。

    每年牧民转场,就会有不少失散的或是嫌多的狗被抛弃在冬天里。

    周景明记忆中,五年后他从劳教农场出来,前往阿勒泰淘金,临近下学撤出来的时候,看到这片废墟里,有一群一群被遗弃的野狗,在寂静的森林边上追逐嬉戏。

    然而,它们缺乏野外捕食的经验,加之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然后来了第一场雪、第二场雪……

    在这荒山野岭,看不到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有人给它们投放食物,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饿死、冻死。

    而那些勉强活着的,还会有更严酷的噩运。

    每年牧民离开后,总会有不少矿职工、林场职工,或是一些周边闲下来的男人,带着枪或猎具,进山打狗,有不少人喜欢吃狗肉。

    这可比打猎要容易多了。

    周景明在经过这片将来的废墟时,不时抬眼四望,没能寻到野狗的影子,估摸着,到这时候,应该不会有什么野狗存活了。

    该饿死的饿死,该冻死的冻死,更多的,应该已经变成大粪,或许在某个稍微隐蔽的角落,被冻成一坨,或者成了别的野物的口粮。

    两人过了那条八十米长的四矿大桥,走上了右拐的道路。

    这条道,过上些年,是钓鱼者的天堂。

    沿着依山的小路和夹在两山之间的哈依尔特斯河,一路垂钓,一路享受鱼儿上钩的乐趣。

    同时,这里也是奇石爱好者的天堂,他们喜欢开着车,沿着河流,在水流平缓处,或是挽起裤管,或是穿着水裤,下到河里,在清澈见底的河水下,寻着那些有奇特纹路的石头。

    但在这年头,没什么人有这闲情逸致。

    因此,拐上山道后,再看不到耕地和人烟。

    临近傍晚的时候,两人在河边一处山崖下,寻了个窝风背气的地儿,从山上砍来些足够燃烧到天亮的木柴,升起了篝火。

    又往地上铺了些爬山松的枝条,弄得软和一些,当是今天晚上的床铺。

    爬山松在阿勒泰地区,是非常常见的一种树木,准确说,应该是一种柏树,油性非常高,牧民喜欢用它们来做柴火,也喜欢用它们的枝条来熏肉,是一种非常好的植物。

    两人在石崖下将馕烤热,就着酒水填饱肚子,马不停蹄地走了一天的路,都没有太多精神说话,各自摊开带来的被褥,将柴火添加得旺一些,和衣钻进褥子里睡下。

    有这一堆火在,通常没什么野兽敢靠近,倒也不用太过担心。

    尽管周边的草地、山林里还覆盖着皑皑白雪,但有这一堆火,加上火光在石崖折返收集的温度,并没有让两人感觉有多冷,倒也睡得舒服,没过多长时间,随着褥子里的温度升起来,也渐渐起了鼾声。

    此时的夜晚,还有些长,等到后半夜的时候,其实已经睡了不少时间,周景明和彭援朝先后醒来。

    周景明往篝火上添加木柴的时候,忽然听到旁边的河滩方向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

    他警觉地低声喊了句:“彭哥……有动静!”

    彭援朝一下子翻身坐起,忙着去拿靠石崖竖放着的双管猎枪。

    周景明见他做好准备,也将插在腰间藏着的刀子拿了出来。

    随后,他跟着摸出手电,朝着声响传来的方向照了过去。

    只见河滩边的荒草丛中,有几处冒着绿油油的光点。

    彭援朝见状,惊呼一声:“狼!”抬枪就准备打。

    周景明看得更清楚一些,连忙叫住:“不是狼,是野狗!”

    闻言,彭援朝稍稍松了口气,将枪放下来,自己也摸出手电,朝着那些野狗扫视。

    周景明也没想到,走了一天,在他认为最有可能出现野狗的地方没见到狗,偏偏在这荒野里看到一群。

    那是五条野狗,毛色各异,其中有两只是大狗,另外三只都是些半大狗崽。

    看体型,应该是入冬后才生下来的,也不知道一窝生了几只,估计在冬季的时候有过折损,只剩下三只狗崽。

    周景明打量着几只野狗,发现两只大狗并不是想象中那般瘦弱,尤其是公狗,看上去高大威猛,很是壮实,足以说明这个冬天,它们过得不错,应该具备很不错的捕猎能力。

    “彭哥,引一下看看,能不能把大公狗抓到带进山里!”

    “要这玩意儿干什么?”

    “等咱们踩完点,在山里扎下营盘,弄条狗帮忙守着,能防着山里的野兽,也能防着有别人靠近,用来警戒,还是很不错的。”

    这是周景明今天有意看看有没有野狗的原因。

    上辈子到阿勒泰淘金,他没想过养狗,但他曾见过有金老板养的牧羊犬,看家护院、防身,都是一等一的好帮手,加上他现在心里有别的盘算,也生出了养条好狗的想法。

    那条看上去威猛的公狗,看上去就挺合意。

    “手里有枪就行了,要狗干什么,带进山里也是累赘,谁有那闲工夫伺候狗,我可不想浪费粮食。”

    彭援朝没有采纳周景明的建议,反而眼中冒光:“吃顿狗肉还是不错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又把枪端了起来。

    “别……”

    周景明摇摇头,满是感慨:“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咱们这些淘金的,跟这些野狗差不多,到了山里边,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在荒山野岭里边刨食。

    隔三差五,有想吃狗肉的人,看到了这些狗,就来撵,就来打杀,能在荒野里活下来,不容易。

    咱们淘到金子了,也有人会惦记咱们的地盘,惦记咱们手里的金子,还有人会来轰撵……真差不多。”

    似乎是被周景明的话触动,彭援朝犹豫了一阵,将手中端着的猎枪放了下来。

    周景明从布袋里掏出一个馕,在重新燃起的火堆边烤了下,然后撕成几块,朝着那些野狗扔了过去。

    那些半大狗崽显得很警惕,但两条大狗,应该是常年累月和人相处过,再加饥饿,因此特别亲近人,性情也显得惶恐谦卑。

    看到周景明抛来的馕,它们压低前腿和脑袋,像爬一样,小心翼翼地、慢吞吞地向着那些馕靠近。

    边爬边留意观察着周景明和彭援朝的动静,并努力地摇晃着讨好的尾巴。

    等它们爬到囊边,一口叼住,就远远地跑开,然后开始用爪子按着撕扯吞咽。

    周景明看着几只狗,又跟彭援朝说了一句:“要不,养一只吧?”

    彭援朝笑了笑:“你要是舍得出钱买狗的口粮,我没意见,这玩意儿,胃口不小,要真正喂起来,比一个人还能吃!”

    “行,我出口粮钱!”

    周景明将捆绑被褥的绳索打成一个索套,准备用来拴狗,又从布袋中摸出一个馕,打着手电,靠近一些,试图用馕将那只公狗引到面前,争取到将它拴住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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