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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王明远跟着几个同窗走出蒙学小院,拐进隔壁张婆子开的食肆。每人就是热腾腾的菜汤和两个杂粮馍馍,他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小口咬着馍馍,快速解决了午饭。下午则继续温习上午教授的内容。
日头西斜,放学的时辰到了。王明远刚跨出蒙学的门槛,一眼就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父亲王金宝。
他正站在街对面一株老槐树下,目光在学童里不住地搜寻着。当看到王明远时,他挤出几分不熟练的笑容。
“爹!”王明远小跑过去。
“嗯。”王金宝应了一声,上下仔细打量着儿子。
“累不累?坐了一天长凳,腰酸不酸?”他的声音带着点小心的探询。
“不累,爹。”王明远摇头。
“那……先生说的话,都能听懂不?”王金宝又问。
“能听懂,先生教得慢,还让我跟着念了好多遍呢。”王明远仰着脸回答,努力让语气显得轻松。
王金宝这才像是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自然了些许。
父子俩一前一后走在归家的路上,斜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刚踏进王家小院的门槛,两个小炮弹就欢呼着冲了过来!
“三哥!三叔!”
“三哥/叔!学堂好玩不?”
虎妞和狗娃一左一右抱住王明远的胳膊,顶着小黑脸,眼睛亮得像落了星星,七嘴八舌地轰炸:
“先生凶不凶?打人手板子疼不疼?”
“学堂房子大不大?比咱家大不?”
“爹说夫子给你起了新名字,以后叫王明远,不能叫三牛了是吗?”
“三叔你今天学啥了?是吃肉吗?”狗娃的问题总是离不开吃。
王明远被缠得脱不开身,索性拉着他们在院里的磨盘基座旁坐下。
“学堂不大,但很干净,院子里有棵好大的银杏树,叶子金黄金黄的……先生不凶,但很认真……今天没学吃肉,学了这个!”
他掏出那本珍贵的《三字经》,小心翼翼地翻开蓝布封面,指着上面工整的墨字。
他的指尖点着开篇第一句,“人——之——初——”
他放慢语速,学着赵夫子的样子,一个字一个字清晰地念出来,然后让虎妞和狗娃跟着学舌。两个孩子学得认真,虽然发音含糊,但那份新奇和兴奋却无比真实。
赵氏正从灶房出来,手里端着簸箕,看到这一幕,顿时觉得特别的温馨。
站在堂屋门口的大嫂刘氏,手里剁着猪草,目光也落在磨盘旁那三个小小的身影上。她第一次觉得,这个从前病恹恹、看着不顶事的小叔子,好像……还真有点不一样。这感觉,是继上次他教会全家认草药赚钱后的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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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今天是二哥王二牛负责送他。
路上,王二牛迈着大步,推着独轮车,王明远依旧坐在车上。
“三郎……”王二牛忽然开口,声音有点闷,“读书……真好不?”
“好,二哥。”王明远肯定地回答。
“那……”王二牛迟疑了一下,耳根在晨光下似乎有点泛红,
“……俺要是也想认几个字,可不可以?昨晚上……俺就在旁边听来着……”他声音越说越小,带着点少年人的羞赧。
昨晚王明远教弟妹时,他确实在旁边听得入了神,只是没好意思靠得太近。
王明远心里一暖,连忙道:“可以!怎么不可以?二哥想学,我高兴还来不及!以后我单独教你!”
“真的?!”
王二牛猛地转头,眼睛亮得惊人,脸上瞬间绽开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露出白生生的牙。
巨大的喜悦让他突然撒开了推车的手,一把将车上的王明远像只小鸡崽似的捞起来,高高举过头顶转了个圈,才有放回车上,随后哈哈大笑:
“好三郎!哥没白疼你!”
他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恢复了十二岁少年该有的跳脱,扛着弟弟,撒开两条长腿,推着车朝着镇上飞奔而去。
车轮在土路上颠簸跳跃,王明远紧紧抱着车旁边的把手,又惊又笑。
很快到了学堂门口。
王二牛小心翼翼地把弟弟放下来,替他拍平衣服上的褶皱。
又低下头小声道:“三郎,你只管好好念书!学堂里要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你,你告诉哥一声!哥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那架势,仿佛王明远要去的是龙潭虎穴。
王明远忍着笑,用力点头:“知道了,二哥!”
学堂里,新的一天开始。赵夫子今日的重点,是习字。
“读书明理,识字为先。识字之后,需能将字写出,方为真正掌握。”赵文启站在王明远桌前,声音沉稳。他拿起王明远那支毛笔,又取过砚台。
“习字之道,首重姿势。”
赵文启亲自示范,让王明远伸出右手,调整他握笔的姿势,“指实掌虚,腕平肘悬。笔锋垂直,如锥画沙。”
他的手指带着薄茧,纠正着王明远手指的位置,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道。
接着,赵夫子在王明远的砚台里滴了几滴清水,又捏了一小块墨条,细细研磨。
墨色在水中晕开,变成一汪浅浅的墨池。
他用笔尖蘸饱了墨,提腕悬肘,在那粗糙的毛边纸上,缓缓写下一个端庄厚重的“人”字。笔锋藏露,转折分明,虽然只是基础笔画,却自有一股沉稳气度。
“看清了?执笔、运腕、行笔、收锋。你来试试。”
王明远深吸一口气,接过笔。
前世他确实练过书法,腕力指力都有基础。
可如今换成了这具瘦小稚嫩的身体,手上没二两力气,握着这支相对沉重的毛笔,竟有些微微发抖。他努力回忆着前世的肌肉记忆,屏息凝神,模仿着先生的姿势和力道,在纸上落笔。
笔尖触纸的瞬间,一股滞涩感传来。
他试图写出一个横画,手腕却控制不住地晃动,笔下的墨迹瞬间晕开一团墨猪,歪歪扭扭,像条软塌塌的蚯蚓,哪还有半点“人”字的模样?
王明远看着纸上那不堪入目的墨团,小脸瞬间涨得通红,心里一阵挫败。
然而,赵文启眼中却掠过一丝真正的惊讶!
他教过太多蒙童,第一次握笔,能把笔稳稳拿住,在纸上戳出个点就算不错了。
眼前这孩子,虽然墨迹晕染,字形歪斜,但他起笔、行笔、收笔的意图极其清晰!
那笨拙的笔画走向,分明是在竭力模仿他刚才的示范动作,甚至带着一点微妙的节奏感!这绝不是第一次摸笔的生手能有的意识!
“嗯……”赵文启压下心头的讶异,面上依旧淡然,指着那墨团道,
“墨迹晕散,一是纸劣吸水,二是你腕力尚弱,控笔不稳,下笔过重过缓。年纪小,筋骨未成,手上乏力是常情。”
他顿了顿,语气温和却带着现实的考量,“农家不易,不必急于在纸上耗费。”
他指着窗下廊檐边一块表面磨得相对光滑的大青石板:“去,打盆清水来。明远,日后习字,可先以此石为纸,清水为墨。悬腕提笔,于石上书写。待得字形端正,笔力稍稳,再落墨于纸。石纹清水,可反复千万次,正合你此刻习练。”
王明远眼睛一亮!他立刻依言,用笔蘸了清水,在冰凉的石板上练习起来。清水划过石板,留下一道道清晰的水痕,很快又蒸发消失,可以反复书写。
没有了浪费纸张的心理负担,他心神放松了不少,专注地感受着笔尖划过石面的触感,努力控制着手腕的力道和行笔的轨迹。
一个下午,就在这清水写、石板擦的重复中悄然流逝。
赵文启偶尔踱步过来,指点一两句:
“这一横,起笔需藏锋,莫要轻佻。”
“竖要直,如松立山崖。”
王明远心无旁骛,一遍遍写着“人”、“之”、“初”。
起初的水痕依旧歪斜,但渐渐地,手腕似乎找到了一点感觉,那水写的字迹,虽然仍显稚嫩,大小不一,但横竖撇捺的骨架,竟慢慢清晰可辨起来!
赵文启背着手,再次经过时,目光扫过石板上那几个已初见雏形的字,脚步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
他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开了,只是那捋着胡须的手指,似乎捻得更慢了些,眼底深处,那份欣赏与期待,已悄然沉淀得更加浓厚。
下学的钟声敲响时,王明远看着石板上最后几个还未干透、却已比最初端正许多的水痕字迹,长长舒了口气,指尖因为用力握笔太久而微微发麻,心里却充满了踏实的成就感。
依旧是二哥王二牛来接他。回去的路上,王二牛像是换了个人,父亲不在身边,他少年人的活泼天性就释放了出来。兴致勃勃地追问:
“三郎,今天先生又教啥新字了没?”
“学堂里那个小胖子,真那么富态?他家干啥的?”
“你们晌午吃的啥?比咱家的馍馍香不?”
“下午光写字了?手酸不酸?来,哥给你捏捏!”
王明远坐在车上,一一笑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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