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踹掉渣男穿古代,婆家吃糠我吃肉 > 第222章 闹出人命才叫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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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我不要离开家。”林春杏一边摇头,躲到了程氏身后。

    一人恶狠狠的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离不离开由不得你了。”

    “杏儿也没做什么,这不大家都没事了嘛。”程氏环视一周,最终看向林寄明,“寄明,你倒是说句话啊,杏儿可是你一母同胞的亲妹妹!”

    这件事,起因也是因为大房。

    只要大房不计较,这件事就可以平息了。

    林寄明没想到,都到这节骨眼儿上了,娘竟然还在一味的偏袒妹妹,都说惯子如杀子,他深知,这样下去只会害了她。

    倒不如让杏儿受点挫折,让她真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这么想着,他将脑袋侧向一旁,并不打算出面。

    贺氏却怒了。

    “什么叫大家都没事?我儿媳妇动了胎气不叫事吗?一定要闹出人命才叫有事?”

    紧接着就有人起哄。

    “就是,林春杏这样的人留在村里,我们实在是不放心,还请里正做主,将她赶出杏花村去。”

    林春杏哪里遇到过这样的阵仗?

    哪怕几个月前爬陈大牛的床都没被人这样唾弃过。

    迫于众人的压力,沈纪之望着程氏叹了口气。

    “这马上就是年节了,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站谁都不是,但这事,归根结底也确实是林春杏有错,我也不想赶尽杀绝,年前尽快找户人家将她嫁出去吧,不然婶子只能另外给她找个地方生活了。”

    一想到疼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得草草的嫁出去,程氏心下不忍。

    “里正,这事就不能再通融通融吗?”

    “念在同村人的情分上,好歹给了婶子半个多月的时间,你问问大家伙,看他们还愿不愿意通融。”

    沈纪之说着,指向四周的村民。

    大家纷纷摇头。

    “不愿意,林春杏这种人尽早离开的好,这些年咱们村可没出过这种丑闻,可别叫她坏了咱们村子的名声。”

    沈纪之见状,看向程氏。

    “婶子也看到了,尽快找媒人去办吧,不然都不用我动手,村里人恐怕得联合起来将人赶出去。”

    林春杏见事情没了转圜的余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拉着程氏的裙摆哭了起来。

    “不要,娘,我不要这样嫁出去。”

    程氏被她哭的头大,同样也觉得丢人。

    “早干嘛去了?现在哭还有什么用?明天开始,镇上的事就让你二嫂去,你给我乖乖在家待着嫁人。”

    转而往林寄明父女二人的方向瞪了眼,气呼呼转身往堂屋去了。

    ……

    知夏眉飞色舞的将新屋发生的事说给赵玉珍听的时候,逗的她忍俊不禁。

    “所以说啊,人不能干坏事,迟早是会遭报应的。”

    自从盲袋中奖的人多起来之后,大家奔走相告,布艺铺子的名气也越来越响亮,引得不少人前来碰运气。

    经过林春杏这件事,知夏担心铺子里会有人闹事,再加上现在每天卖的都挺多,便让看着豆腐摊的三舅多留意,收摊之后就去铺子里守着。

    将小食铺的豆腐摊交给五福之后,趁白天小食铺不用骡车的时候,让林寄明拉上十坛腐乳,载着她和彩云去了趟县城。

    想看看县城这边会是个什么行情。

    县城比溪口镇要繁华许多。

    刚从城门口进,一眼就望见了三四家酒楼茶馆。

    这一年来镇上的买卖忙的走不开,知夏来县城的次数并不多,就算来,也是办完事就赶紧回了溪口镇,连逛的时候都少。

    她寻思一时半会的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找集市,便顺着城门口的酒楼一家一家去问去推销。

    许是金杯楼在县城这边已经将腐乳的名声打响,让知夏意外的是,十坛腐乳根本没费多少功夫就卖出去了。

    眼下时间还早,知夏寻思在县城逛一逛。

    一上午的时间,几乎将县城几条繁华的街道整个逛了一圈,并摸清了集市的位置。

    中午来不及回家吃饭,便在镇上面馆对付了一口。

    “爹,咱明天拉三十坛来吧,我感觉卖出去应该没啥问题。”

    林寄明摇头。

    “骡车装不了那么多,除非跑两趟。”

    知夏又问,“那两趟行吗?”

    林寄明却有些心疼骡子。

    “还是一趟一趟跑吧,现如今天寒地冻的,这两天更时不时飘一阵雪,骡子来来去去也遭罪,家里总共八十坛腐乳,一天二十坛,也就三四天的事。”

    知夏听他这么说,寻思骡子也是家里的一员,这么大冷的天,确实得悠着点来才行。

    “那行,二十坛就二十坛,一天能赚个十几两也很不错了。”

    她放下筷子。

    “我吃完了,爹慢些吃,我跟彩云去隔壁买点东西。”

    林寄明寻思就在隔壁,有啥动静自己能听到,便也没阻拦。

    “当心些。”

    “知道了。”

    话音落下,知夏已经领着彩云离开了面馆。

    面馆隔壁是一家杂货铺,她刚才路过的时候,看到杂货铺里铺着一张黑灰色的皮,像是新收的,虽然不懂是啥皮,但好不容易遇上一张,自然是不能错过。

    知夏来到杂货铺环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那张皮上。

    “掌柜的,这是什么皮?”

    掌柜目光顺着她望着的方向看去,“这是野猪皮,刚到的新货,姑娘可是感兴趣?”

    知夏顺着他的话问了句。

    “咋卖的?”

    掌柜笑望着她,“这张野猪皮剥的还算完整,得一百八十文了。”

    知夏琢磨着。

    一张野猪皮能卖到一百八十文,那之前陈不凡和沈甫安抓的那只鹿,虽然没有鹿角,鹿皮肯定比野猪皮更贵啊。

    可惜她那时候还没想到后面会想要卖包,不然就叫李万福给她将皮留下了。

    转念一想,倒是又得到了启发。

    要说哪里的皮最多,其一是屠宰场,其二便是酒楼了。

    屠宰场大多是猪皮,都是会连着肉一起卖的,基本就不必考虑了,但酒楼不同,外头送来的野味,很多都是直接剥皮烹饪的。

    既然如此,等回到溪口镇,她不如跟镇上几家酒楼打声招呼,回收剥掉的动物皮。

    这张野猪皮也是今天早上一个猎户送来的,上边还带着血呢,掌柜寻思如今天寒地冻的,街上人少,铺子里又没开过张,就没给开多高的价。

    见知夏半天没说话,原本还以为她就只是好奇问问不会买呢,没想到这小姑娘直接开口。

    “这张皮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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