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70年代:资本家女儿咋,我就娶她! > 第95章 怪了,这帮畜生都成精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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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家成告状。

    “爹,你看家俊,现在就想要取代你的位置了。”

    沈卫国抽了一口旱烟,脸上满是笑容。

    “你要是有本事,你来当一家之主也行!”

    连绵阴雨足足下了一个星期。

    直到这天清晨,久违的日头才从云缝里钻出来,把湿漉漉的林子照得亮堂堂。

    憋了一周的沈家人早就按捺不住。

    任桂花带着吴菊香和沈家成下地去。

    沈家俊则和沈卫国一人背着杆枪,领着黑风和闪电,一头扎进了深山老林。

    林子里空气湿润,混杂着腐叶和泥土的腥气。

    “爹,这都在家窝了一个多礼拜了,您那枪法没生锈吧?别到时候野鸡飞到枪口上都打不着。”

    沈家俊脚踩着厚实的落叶层,回头冲着老爹眨了眨眼,语气里全是揶揄。

    沈卫国把枪往肩上一提,那张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脸庞上竟浮现出傲气,他斜睨了儿子一眼,步子迈得稳健有力。

    “你个瓜娃子,懂个锤子。老子当年当民兵排长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别说野鸡,就是现在跳出来几头狼,老子也能给它一个个点了名!”

    到底是当过兵的人,那股子精气神,一摸到枪就全回来了。

    父子俩这一路斗着嘴,脚程却不慢。

    雨后的山林。

    湿软的泥地上,野兽留下的脚印清晰可辨。

    两人顺着踪迹摸索了一个多钟头,除了几只惊慌失措的野兔,连个大家伙的毛都没见着。

    “怪了,这帮畜生都成精了不成?”

    沈家俊抹了一把额头上的露水,正打算在一条小溪边的青石上歇歇脚。

    就在这时,一直在一旁安安静静嗅着地面的黑风和闪电,突然背上的毛根根竖起,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

    两道黑影瞬间窜了出去,消失在溪流上游的灌木丛中。

    “有货!”

    沈卫国眼神一凝,刚才那股子轻松劲儿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猎人特有的机警。

    他甚至没来得及招呼沈家俊,提着枪就猫腰跟了上去。

    沈家俊紧随其后,心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跳动。

    黑风和闪电虽然勇猛,但能让这两条川东猎犬如此兴奋又警惕的猎物,绝不是善茬。

    穿过一片茂密的茨竹林,视野豁然开朗。

    两人迅速隐蔽在一块巨大的卧牛石后面,探出半个脑袋。

    眼前的景象让沈家俊瞳孔一缩。

    溪边的碎石滩上,黑风和闪电正围着三头体型硕大的野猪狂吠。

    这三头畜生浑身鬃毛像钢针一样竖着,长长的獠牙在阳光下泛着森冷的寒光,嘴里喷着白气,蹄子不安地刨着地上的淤泥。

    尤其是领头那只,左耳缺了一块,眼神凶狠暴戾。

    “又是它们!”

    沈家俊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正是上次设陷阱让它们跑掉的那几头漏网之鱼。

    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兜兜转转,这几头畜生竟然又摸回了这片山头。

    “三头……怕是不好弄。”

    沈卫国压低了声音,眉头微微皱起,手指却已经搭上了扳机。

    这要是换了旁人,遇上三头成年野猪,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但这父子俩眼里却只有兴奋。

    “爹,左边那个归你,中间那个归我,右边那个交给狗。”

    沈家俊迅速分配任务,端起枪,准星稳稳地套住了中间那头野猪的耳根。

    父子俩甚至不需要眼神交流,那是一种刻在骨血里的默契。

    风,似乎静止了。

    沈卫国屏住呼吸,那双浑浊却锐利的眼睛死死盯着猎物。

    两声枪响几乎重叠在一起,在大山深处响起,震得树梢上的积水簌簌落下。

    枪口喷出的火焰尚未散去,两头野猪已经重重地栽倒在溪水中,激起一片血红的水花。

    剩下那头野猪被枪声惊得发狂,刚想转身逃窜,黑风和闪电哪里肯给它机会。

    这一黑一黄两道闪电,瞅准时机,一左一右死死咬住了野猪的后腿。

    嗷!

    野猪发出凄厉的惨叫,拼命甩动身体,想要把狗甩开。

    “好狗!”

    沈家俊大喝一声,没再补枪,而是直接抽出腰间的猎刀冲了上去。

    与此同时,沈卫国也提枪赶到,但他没有开火,这是在磨炼狗性,也是在给儿子压阵。

    黑风一松口,借力跃起,一口咬住了野猪的咽喉,鲜血瞬间喷涌而出。

    直到那庞然大物彻底断了气,父子俩才相视一笑。

    “这枪法,没给老沈家丢人!”

    沈卫国拍了拍还在冒烟的枪管,看着儿子的眼神里满是掩饰不住的赞赏。

    这哪里是那个只会读书的高中生,这分明就是天生的猎手,是大山的王!

    “那是,虎父无犬子嘛。”

    沈家俊嘿嘿一笑,利索地挽起袖子,手里的猎刀上下翻飞。

    这一幕若是让城里人看见,怕是要吓得腿软。

    但在沈家俊手里,开膛破肚就像是在雕刻一件艺术品。

    两把刀子在阳光下闪烁,不一会儿,三头野猪就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热气腾腾的猪下水被随手抛给了一旁的功臣。

    黑风和闪电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是血,尾巴摇得高兴。

    ……

    傍晚时分,村子里沸腾了。

    沈家父子俩,一人拖着个简易的木排,上面堆着野猪肉,身后还跟着两条肚子滚圆的猎狗,威风凛凛地下了山。

    那浓郁的血腥味和肉腥味,勾得村里的野狗狂吠不止,更勾出了村民们肚子里的馋虫。

    “我的个乖乖!这是捅了野猪窝了?”

    “沈队长这也太神了吧!三头啊!那是三头大野猪!”

    “沈家这日子,真是要飞上天了!”

    村民们围了一圈又一圈,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眼睛里冒着绿光,哈喇子都快流到脚后跟了。

    在这缺油少盐的年月,这一堆肉那就是命!

    就连之前一直阴阳怪气的陈老三,这会儿也缩在人群后面,看着那堆肉直咽口水,再也不敢吭声。

    沈家俊把木排往打谷场上一扔,擦了把汗,目光扫过周围那一张张羡慕嫉妒恨的脸,最后落在了匆匆赶来的赵振国身上。

    他知道,立威的时候到了。

    光有药材计划还不够,得让这帮人看到实打实的肉,得把人心彻底拢住。

    “大队长!”

    沈家俊嗓门洪亮,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今儿运气好,碰上了这几头祸害庄稼的畜生。这肉太多,咱家也吃不完。”

    “这一头最大的,送去大队部,给大伙儿改善伙食,也算是咱们大队采药队成立前的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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