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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透明的孩子

    陈招娣又逃学了。

    这是本学期第十三次,班主任的记录本上画满了红色的“×”,但没人会在意。就像这个家里没人会在意她今天穿的是大姐褪色的外套还是二姐嫌小的长裤,没人会在意她早饭吃了没有,甚至没人记得她什么时候来的第一次例假。

    “反正她就这样。”妈妈一边给弟弟喂奶一边对电话那头的班主任说,“老师您多担待,家里实在顾不上。”

    挂了电话,妈妈甚至没看蜷在门边的招娣一眼,抱着弟弟转身进了里屋。

    招娣默默背起书包走出家门,但她没有去学校。她有个地方要去——一个只属于她的地方。

    穿过三条街,绕过菜市场,小公园的假山藏在最深处。招娣轻车熟路地钻进一个隐蔽的洞口,洞内却别有洞天。这是她用了整整三个月时间布置的“天堂”:从家里偷偷搬来的草席铺得整整齐齐,旧棉被叠放在角落,墙上贴着从旧杂志上剪下的风景画,几个缺胳膊少腿的玩偶排排坐着,还有一个小铁盒,里面装着她攒下的糖果和几本皱巴巴的童话书。

    家里有四个孩子。她是老三,上面两个姐姐,下面一个弟弟。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回家;妈妈每天围着弟弟转,家务活多得做不完。“招娣”这个名字,已经说明了一切——招来弟弟的“娣”。

    她是这个家最透明的存在。

    “要是有一天我消失了,他们多久才会发现呢?”招娣躺在草席上,望着洞顶斑驳的光影想。这个念头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她拿出数学课本,看了两页,又放下。老师昨天说她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同学们笑她穿姐姐的旧衣服,体育课分组时总是最后被剩下的那个。学校是个比家里更冷的地方。

    招娣抱着膝盖,把脸埋进去。她不哭,早就不哭了。爸爸的皮带抽在身上时她不哭,妈妈骂她“多余”时她不哭,二姐抢走她攒了半年的零花钱时她也不哭。眼泪有什么用呢?不会有人心疼,只会让人更觉得你软弱可欺。

    她含着棒棒糖睡着了,梦里她变成了一只鸟,飞得很高很高。

    第二章黑暗里的光

    “呜呜呜……”

    细微的呜咽声像一根针,刺破了招娣的梦境。她迷糊地睁开眼,洞外天色已经泛黄,傍晚的风吹进洞口,带着深秋的凉意。

    声音又传来了,这次更清晰——是小动物的哀鸣。

    招娣爬出洞口,循着声音走去。假山后的垃圾桶旁,一个破旧的鞋盒在风中微微颤抖。她蹲下身,掀开盒盖。

    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中望向她——不,不是眼睛,那眼睛还没睁开。是一个黑色的小毛团,蜷缩在盒底瑟瑟发抖,发出断断续续的呜咽。是只小狗,看样子出生不到两周,脐带还没完全脱落。

    谁这么狠心?招娣的心像被什么攥紧了。她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捧出来,小家伙轻得几乎没有重量,浑身冰凉。她解开外套,把小狗贴身塞进毛衣里,用体温温暖这个被遗弃的小生命。

    “别怕,”她轻声说,“我带你回家。”

    说起回家,招娣心里却直打鼓。妈妈会同意吗?家里连人都养不起了,还能养狗吗?

    她先把小狗带回“天堂”,试图喂它吃自己珍藏的奶糖,又嚼碎了饼干想喂它,可小家伙没有牙齿,眼睛也睁不开,只是虚弱地呜咽。天快黑了,公园里开始有老人来散步,招娣知道必须走了。

    她把小狗放进书包,拉链留了一条缝儿让它呼吸。一路上,她都在想怎么跟妈妈说。

    推开家门时,晚饭已经上桌了。二姐陈梦娣(是的,二姐叫陈梦娣,她叫陈招娣,多么讽刺的名字)正在抱怨菜里肉太少,妈妈端着碗追着喂弟弟吃饭,大姐默默扒着白饭。

    “我回来了。”招娣小声说。

    没人回应。

    她深吸一口气,走到妈妈面前,从书包里捧出那个黑黄色的小毛团:“妈,我在路上捡到一只小狗,它被扔在垃圾桶旁边,好可怜……我们收养它吧,不然它会死的。”

    一连串的话从招娣嘴里蹦出来,她自己都惊讶。平日里她一天说的话不超过十句。

    妈妈瞥了一眼小狗,又瞥了她一眼:“人都养不活了还养狗?扔了!”

    “它会被冻死的!”招娣的声音突然拔高,眼泪毫无征兆地涌了出来,“它妈妈不要它了,它什么都没有了……就跟我一样……”

    最后一句话让整个屋子安静了一瞬。

    妈妈愣住了,几个孩子也都看着她。这是招娣第一次在家人面前哭,第一次说这么多话,第一次表达自己的意愿。

    “收养它可以,”妈妈终于开口,语气松动了一些,“但你要负责它的一切:吃、喝、拉、撒,还有,从今天起,弟弟的尿布归你洗,鸡圈归你打扫,鸡鸭鹅都归你喂。养狗的钱你自己想办法,同意吗?”

    招娣点头如捣蒜:“同意!我什么都同意!”

    第三章黑郎

    小狗有了名字——黑郎,因为妈妈看了一眼说“是条小公狗”。

    招娣的生活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不再逃学了,因为每天清晨五点就要起床:先切一大盆菜拌上米糠喂鸡鸭鹅,然后赶它们进圈,再小跑回家给黑郎冲奶粉。黑郎还太小,需要用针管一点一点喂。

    做完这些,往往已经来不及吃早饭。招娣抓两个冷馒头塞进书包,一边跑一边啃着赶往学校。奇怪的是,她不再觉得上学是件痛苦的事——因为家里有黑郎在等她。

    晚上回家,又是一轮忙碌:喂鸡、捡蛋、打扫鸡圈、洗弟弟的尿布。做完这一切,夜已经深了,但招娣一点也不累,因为这是她和黑郎的专属时间。

    她会把黑郎抱在腿上,给它讲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事:“今天数学课我举手回答问题了,老师很惊讶……同桌的李丽穿了新裙子,大家都围着她……体育课我还是一个人,但没关系,我有你就够了。”

    黑郎睁不开眼,但会摇摇晃晃地用脑袋蹭她的手心,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一个月后,黑郎睁眼了。那是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清澈透亮,看招娣的时候仿佛有星星在里面闪烁。又过了一个月,黑郎长出了乳牙,开始摇摇晃晃地走路。它总是跟在招娣脚边,像个小小的影子。

    招娣开始在学校捡废品。课间休息、午休、放学后,她穿梭在各个垃圾桶之间,捡矿泉水瓶、饮料瓶、废纸板。同学们嘲笑她是“垃圾妹”,她不在乎。每周日,她抱着黑郎,拖着一大袋废品去废品收购站,换来的钱给黑郎买猪肺。

    “黑郎,我们今天挣了八块钱哦!”她把皱巴巴的纸币展给黑郎看,黑郎兴奋地摇尾巴,好像真的听得懂。

    猪肺要切得细细的,煮熟后拌在米饭里,晾到温热再喂。黑郎胃口很好,每顿一大碗,连掉在地上的米粒都会舔干净。招娣常常看着它吃饭的样子出神——这个家只有黑郎会把她给的一切都珍惜地接受,从不嫌弃,从不抱怨。

    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招娣破天荒考进了班级前二十名。班主任在班上表扬她进步大,同学们投来惊讶的目光。招娣低着头,手在课桌下悄悄握紧——她知道,是黑郎给了她回家的理由,上学的动力。

    第四章唯一的温暖

    这个家有四个孩子,但好像只有三个。

    大姐陈来娣性格懦弱,初中毕业就辍学打工了,每月寄钱回家,自己留一点生活费。二姐陈梦娣(是的,父母给三个女儿取了几乎一样的名字,仿佛她们只是招来弟弟的工具)是家里的混世魔王——摔锅砸碗、偷钱买化妆品、跟小混混谈恋爱、进出派出所。奇怪的是,父母最“心疼”的就是二姐,她闹得越凶,得到的关注越多。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懂事的孩子没人疼。”招娣很小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她试过哭闹吗?试过的。七岁那年,她想要一个和其他女孩一样的洋娃娃,哭了整整一个下午。爸爸嫌吵,用皮带抽了她几下:“赔钱货还这么多要求!”

    她从此不再哭,不再要任何东西。

    黑郎的到来改变了一切。它不需要招娣哭闹就会爱她,不需要招娣“懂事”就会亲近她。每天放学,招娣推开家门,第一个迎接她的永远是黑郎——它摇着尾巴扑上来,舔她的手,蹭她的腿,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纯粹的喜悦。

    因为这个,冰冷的家终于有了温度。

    招娣开始主动做更多家务,不是出于讨好,而是因为想和黑郎多待一会儿。洗衣服时,黑郎会趴在盆边玩肥皂泡泡;做饭时,黑郎会守在灶台边等偶尔掉下的菜叶;晚上写作业时,黑郎就蜷在她脚边,发出均匀的鼾声。

    “黑郎,我今天学了一首诗,”招娣轻声念道,“‘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黑郎抬起头,歪着脑袋看她。

    招娣摸摸它的头:“意思就是……你是我的‘故’,是我最重要的人。”

    第五章形影不离

    小学毕业,招娣考上了县重点中学。成绩出来的那天,妈妈第一次正眼看了她很久:“真是你考的?”

    班主任家访时对妈妈说:“招娣这孩子潜力很大,就是太内向。她这次考得这么好,我们都没想到。”

    招娣站在门外听着,手里攥着黑郎的项圈。黑郎安静地靠着她,好像知道小主人需要支持。

    中学离家五公里,可以住校,但招娣坚持每天回家。妈妈骂她不懂事:“住校是不需要钱的啊!天天骑车不费时间啊?”

    招娣不解释。她没法解释黑郎会在校门口等她一整天,没法解释没有黑郎的宿舍对她来说就是个漂亮的牢笼。

    于是,每天清晨五点半,一人一狗准时出发。冬天的早晨,路面结冰,自行车打滑是常事。招娣摔过无数次,膝盖上的淤青从来没好过。黑郎跟着跑,也经常滑倒,但它总是立刻爬起来,跑到招娣身边,用头蹭她,好像在问:“主人,你没事吧?”

    最难忘的是那个大雪天。天气预报说有小雪,结果下成了暴雪。放学时,积雪已经没过脚踝。招娣推着自行车走出校门,远远就看到一个黑色的小点在雪地里跳跃。

    是黑郎。它身上盖了一层雪,像个移动的雪球,但琥珀色的眼睛在白色背景中格外明亮。看到招娣,它兴奋地冲过来,因为跑得太急,在雪地里摔了个跟头,滚了一身雪。

    招娣又心疼又想笑,蹲下身抱住它:“傻瓜,这么冷的天,你怎么来了?”

    黑郎舔她的脸,尾巴摇得像螺旋桨。

    回去的路格外艰难。自行车根本骑不了,招娣只能推着走。黑郎一会儿跑到前面探路,一会儿回到她身边,不时抬头看她,好像在说:“主人,加油,快到家了。”

    五公里的路,他们走了两个多小时。到家时,天已经全黑了,两人的身上都湿透了。妈妈难得没有骂她,递过来一条干毛巾:“赶紧擦擦,别感冒了。”

    那天晚上,招娣把黑郎抱到床上,用被子裹着它。黑郎蜷在她怀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招娣摸着它湿润的毛发,轻声说:“黑郎,谢谢你。没有你,我撑不到今天。”

    第六章最好的时光

    初中三年,是招娣人生中最明亮的时光。

    黑郎长大了,从一只巴掌大的小奶狗长成了英俊的“少年”。它体型修长矫健,毛发黑亮柔软,琥珀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最让人惊叹的是它的聪明——它学会了自己上厕所,会帮招娣叼东西,甚至能听懂几十个指令。

    每天早晨,黑郎会提前十分钟叫醒招娣——不是吠叫,而是用爪子轻轻拍她的脸,直到她睁开眼睛。如果招娣赖床,它就会叼来她的袜子,放在枕头边。

    放学时,黑郎总是准时出现在校门口。门卫大叔都认识它了:“哟,黑郎又来接小主人啦!”同学们从一开始的惊讶到后来的羡慕:“陈招娣,你家狗真聪明!”“它怎么知道时间的?”

    招娣只是笑。她知道,黑郎不是知道时间,而是在乎她。在乎到可以忍受一整天的等待,只为见她放学时的那一面。

    暑假是他们最快乐的日子。早晨,招娣带着黑郎去晨跑,沿着乡间小路一直跑到河边。黑郎在前面带路,不时回头看她,确认她跟在后面。跑累了,他们就坐在河堤上,看太阳从山后升起,把河面染成金色。

    “黑郎,我以后想当兽医。”招娣摸着黑郎的头说,“这样就能帮助像你一样被抛弃的小动物了。”

    黑郎把头靠在她膝盖上,琥珀色的眼睛望着她,仿佛在说:“主人做什么我都支持。”

    招娣还教黑郎各种小技能:帮妈妈买菜时叼菜篮(黑郎从不偷吃,即使篮子里有它最爱的猪肝),帮忙拿拖鞋,甚至学会了“捡垃圾”——招娣指着地上的塑料瓶,黑郎就会叼起来放进她手里的袋子里。

    “这狗成精了!”邻居们啧啧称奇。

    招娣只是抱着黑郎笑。只有她知道,不是黑郎成精了,是它太爱她了,爱到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第七章裂缝

    初三那年暑假,变故悄然而至。

    爸爸回来了。不是过年,是暑假——工地活少,老板提前放假。这对招娣家来说是罕见的事,对她来说却是噩梦的开始。

    爸爸常年在外,一年在家不到二十天。他对这个家的了解仅限于“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打工,二女儿混账,三女儿……老三叫什么来着?”

    对,爸爸不记得招娣的名字。他叫她“喂”或者“老三”。

    黑郎从没见过爸爸。第一次见到这个陌生男人闯进家门,它本能地吠叫起来。爸爸抬脚就踢:“哪来的野狗?”

    招娣冲过去抱住黑郎:“爸,它叫黑郎,是我们家的狗。”

    “养什么狗?浪费粮食!”爸爸瞪着她,“明天就给我扔了!”

    招娣第一次顶撞父亲:“不行!黑郎是我的!”

    爸爸愣住了,随即暴怒:“反了你了!”他抄起门边的扫把就要打,黑郎猛地窜出来,挡在招娣面前,龇着牙发出低吼。

    爸爸被吓了一跳,随即更怒:“这畜生还敢护主?看我不打死它!”

    那天的混乱以妈妈拦在中间结束。但裂痕已经产生:爸爸觉得黑郎挑战了他一家之主的权威,黑郎觉得爸爸是伤害主人的敌人。

    接下来的日子,家里气氛紧绷。爸爸看黑郎不顺眼,黑郎也对爸爸充满警惕。只要爸爸靠近招娣,黑郎就会竖起耳朵,发出警告的低鸣。

    “你看看这畜生!”爸爸对妈妈抱怨,“迟早惹事!卖了算了!”

    “孩子喜欢,就留着吧。”妈妈难得为招娣说话,“黑郎很听话的,还会看家。”

    “看家?咱家有什么可看的?”爸爸冷笑。

    直到那个中午,爸爸的话一语成谶。

    第八章背叛

    那天中午酷热难耐,全家都在午睡。黑郎趴在大门边的阴凉处,耳朵时不时动一下,保持着警觉。

    突然,它站起来,对着大门发出低沉的呜咽。招娣被惊醒,看到黑郎异常的表现,轻声说:“黑郎,安静。”

    黑郎不理她,开始对着大门狂吠,并用爪子扑打门板。招娣以为它要上厕所,起身开门。门一开,黑郎就冲了出去,站在门口对着地上狂叫不止。

    招娣低头一看,倒抽一口冷气——地上散落着几把螺丝刀和一把扳手!她猛地抬头,看到街角一个黑影一闪而过。

    “有小偷!”招娣惊呼。

    全家人都被惊醒了。爸爸出来看到地上的工具,脸色铁青。检查发现,大门的锁已经被撬开一半,如果不是黑郎及时发现,家里恐怕已经被洗劫一空。

    招娣抱着黑郎,又骄傲又后怕:“爸,你看,黑郎立大功了!”

    她以为这次爸爸会改变对黑郎的看法。然而,爸爸盯着黑郎,眼神复杂:“这狗……太凶了。”

    “它是为了保护我们!”招娣争辩。

    “保护?”爸爸冷笑,“今天是对小偷凶,明天要是对客人凶呢?对亲戚凶呢?这狗不能留了。”

    招娣如坠冰窟:“爸,你说什么?”

    “我说,把狗卖了。”爸爸转身进屋,“我打听过了,镇东头老王家要条看鱼塘的狗,出三百块。明天就送过去。”

    “不!”招娣尖叫起来,“你不能卖黑郎!它是我的!”

    “你的?”爸爸回头,眼神冰冷,“你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你都是我的,狗算什么?”

    招娣哭喊着求妈妈,求姐姐,但没人帮她。妈妈叹气:“招娣,听你爸的。狗终究是狗。”

    那天晚上,招娣抱着黑郎在“天堂”哭了一夜。黑郎似乎知道发生了什么,它安静地让她抱着,不时舔去她脸上的泪水。

    “黑郎,我不会让他们卖掉你的。”招娣咬着牙说,“绝对不会。”

    第九章囚徒

    招娣的反抗开始了。

    她寸步不离黑郎,晚上睡觉都抱着它。爸爸要抓黑郎,她就挡在前面。爸爸怒了,扬起手要打她,黑郎猛地窜出来,护在她身前。

    对峙持续了三天。第四天,爸爸使出了杀手锏:“不卖狗可以,那你别上学了。家里没钱供你读书,养狗倒有钱?”

    招娣愣住了。上学是她唯一的出路,是她摆脱这个家的希望。但黑郎……黑郎是她的命啊。

    妈妈在一旁劝:“招娣,听话。狗卖了还能再养,学不上就真没出息了。”

    招娣看着妈妈,看着这个生了她却从不爱她的女人,突然笑了,笑出了眼泪:“妈,你知道吗?黑郎是这世界上唯一爱我的人。不对,它不是人,但它比人更懂得什么是爱。”

    最终,招娣妥协了——不是妥协卖狗,而是妥协一个方案:她答应住校,每周回家一次。条件是黑郎留在家里,由妈妈照顾。

    “我每周都会回来检查。”招娣盯着爸爸,“如果黑郎瘦了,受伤了,或者不见了,我就再也不上学了。”

    爸爸同意了。招娣不知道,这只是一个缓兵之计。

    县城高中开学那天,招娣收拾行李。黑郎好像知道她要走,一直跟着她,用头蹭她的腿,发出哀求般的呜咽。

    “黑郎,乖。”招娣蹲下身,抱住它,“我每周都回来,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看家,等我。”

    她把黑郎最爱的小皮球放在它窝里,把攒下的五十块钱塞给妈妈:“给黑郎买猪肺,别省。”

    走的时候,黑郎追着送她到村口。招娣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舍不得走了。她听到黑郎在身后发出长长的、悲伤的吠叫,像在告别。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自由的黑郎。

    第十章骗局

    第一个周末,招娣迫不及待地回家。一进村,她就看到黑郎站在路口等她——它瘦了,但眼睛还是那么亮。看到招娣,它像箭一样冲过来,扑进她怀里,尾巴摇得几乎要断掉。

    招娣抱着它,眼泪掉下来:“黑郎,我想死你了。”

    那天,她检查了黑郎的一切:饭盆是干净的,水是新鲜的,窝里垫着干净的稻草。妈妈没有食言。

    第二个周末,黑郎看起来更瘦了些。招娣问妈妈,妈妈说:“天热,狗都没胃口。”

    第三个周末,黑郎的脖子上多了一道勒痕。招娣追问,妈妈支吾:“它老往外跑,用绳子拴了会儿。”

    不安在招娣心里蔓延。第四周,学校临时补课,她没能回家。第五周,她带着省下的饭钱,买了黑郎最爱的猪肝,坐上了回家的车。

    推开家门,院子里空荡荡的。

    “黑郎?”招娣喊。

    没有回应。

    “黑郎!”她提高音量。

    妈妈从屋里出来,眼神躲闪:“招娣回来了?吃饭了吗?”

    “黑郎呢?”招娣盯着妈妈。

    “黑郎……黑郎跑出去玩了吧,一会儿就回来。”

    招娣不信。她冲进屋里,冲出院外,在村里一遍遍呼喊黑郎的名字。邻居王大婶不忍心,悄悄告诉她:“别找了,你爸把狗卖了,都卖了一个月了。”

    世界在瞬间崩塌。

    招娣冲回家,对着妈妈尖叫:“黑郎呢!你们把黑郎卖到哪里去了!”

    妈妈知道瞒不住了,叹气:“镇东鱼塘,老王家的鱼塘。你爸收了五百块……”

    招娣没听完就冲了出去。她跑到镇东,找到了那个鱼塘。那是个肮脏的泥塘,塘边搭着个破草棚。草棚里,一条黑色的狗被铁链拴着,正趴在地上,听到动静,它抬起头。

    招娣几乎认不出那是黑郎。

    它瘦得皮包骨头,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原本黑亮的毛发沾满泥污,结成一绺一绺。最让人心碎的是它的眼睛——那双琥珀色的、曾经闪烁着星光的眼睛,现在只剩一片死寂。

    “黑郎……”招娣颤抖着喊。

    黑郎愣了两秒,突然站起来,疯狂地扑向她。铁链绷得笔直,勒进它的脖子。它发出撕心裂肺的吠叫,不是愤怒,是委屈,是悲伤,是控诉:主人,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招娣冲过去抱住它,摸到它凸起的骨头,摸到它脖子上被铁链磨破的伤口,哭得几乎窒息:“对不起,黑郎,对不起……我不知道,他们骗了我……”

    鱼塘主老王闻声出来:“哟,狗主人来了?这狗不错,看塘很负责,就是老想跑。你看,得用这么粗的铁链拴着。”

    招娣抬起头,眼睛红肿:“我要把黑郎带回去。多少钱?我给你。”

    老王嗤笑:“带回去?你爸收了我五百,这狗现在是我的。你要带回去也行,一千块,少一分都不行。”

    招娣呆住了。她全身只有三十七块五毛。

    “我……我会攒钱的。”她咬着牙说,“在这之前,请你好好对它,给它吃饱,别拴这么紧……”

    老王摆摆手:“狗嘛,饿不死就行了。你要赎就快点,过段时间可就不是这个价了。”

    招娣抱着黑郎,哭到太阳下山。走的时候,黑郎疯狂地挣扎,铁链在它脖子上勒出深深的血痕。它看着她离开的方向,发出长长的、绝望的哀嚎。

    那声音,招娣一辈子都忘不掉。

    第十一章赎不回的命

    从那天起,招娣的生活只剩下两件事:学习和攒钱。

    她申请了学校最苦最累的勤工俭学——早上五点去食堂帮忙,中午打扫教学楼,晚上在图书馆整理书籍。周末,她去饭店端盘子,去超市搬货,去发传单。所有能挣钱的话她都干,哪怕被同学嘲笑“掉钱眼里了”,哪怕累到站着都能睡着。

    每个月,她留下最基本的生活费,剩下的全部攒起来。一有假期,她就带着食物去看黑郎。

    黑郎的状况时好时坏。有时候去,看到它碗里有剩饭,脖子上的伤结了痂;有时候去,看到它饿得啃草,伤口化脓生蛆。招娣一边哭一边给它清洗伤口,喂它带来的食物。

    “黑郎,再等等。”她抱着它说,“我就快攒够钱了,很快就能带你回家了。”

    黑郎总是安静地让她抱着,用头蹭她,琥珀色的眼睛望着她,好像在说:“主人,我等你。”

    但赎金总是在涨。一千,一千五,两千……老王看准了她舍不得黑郎,一次次加价。招娣的积蓄永远追不上涨价的速度。

    高二那年冬天,黑郎生病了。招娣去看它时,它趴在草棚里,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招娣用自己攒的饭钱,买了药混在食物里喂它。那个周末,她守在鱼塘边,抱着黑郎给它取暖。

    “黑郎,你不能死。”她哭着说,“你死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也许是听到了她的祈求,黑郎挺过来了。春天来时,它又能站起来了,虽然还是很瘦,但眼睛里重新有了光。

    招娣看到了希望。她更加拼命地打工,一天只睡四个小时。同学们说她疯了,老师找她谈话让她注意身体,她只是笑:“没事,我撑得住。”

    她撑得住,因为黑郎在等她。

    第十二章双重失去

    高三开学前,招娣终于攒够了两千块。她请了半天假,骑着自行车冲向鱼塘,心里满是要接黑郎回家的喜悦。

    到了鱼塘,却发现草棚空了。铁链还在,拴在栏杆上,另一头……是一个破旧的皮项圈。

    招娣的心猛地一沉。

    老王从屋里出来,看到她手里的钱,摇摇头:“你来晚了。”

    “黑郎呢?”招娣的声音在颤抖。

    “死了。”老王轻描淡写,“半个月前的事。可能是病死的,也可能是老死的,谁知道呢。狗嘛,寿命短。”

    招娣站在原地,手里的钱散落一地。世界突然失去了所有声音,所有颜色。她看到老王的嘴在动,却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她看到鱼塘的水在荡漾,却觉得那是一片死寂的沙漠。

    “尸……尸体呢?”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遥远而陌生。

    “扔了。”老王说,“死狗留着干嘛?扔后山了。”

    招娣慢慢地、慢慢地蹲下身,捡起那个皮项圈。那是她给黑郎买的第一个项圈,红色的,上面有个小铃铛。现在项圈破了,铃铛不响了,沾满了泥污。

    她把项圈紧紧攥在手里,指甲嵌进掌心,渗出血来,却感觉不到痛。

    回到家的第三天,另一个噩耗传来:爸爸在工地上从脚手架摔下来,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招娣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洗全家的衣服。她停下手,看着盆里浑浊的水,突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下来,混进洗衣粉的泡沫里。

    妈妈哭天抢地,二姐骂骂咧咧,大姐默默流泪。招娣没有哭,她只是觉得很空,空得像被人掏走了五脏六腑。

    爸爸的葬礼上,亲戚们指指点点:“老三怎么不哭?真冷血。”

    招娣听着,无动于衷。她的眼泪早就在鱼塘边流干了,她的心早就在看到那个空项圈时死了。

    葬礼结束后的晚上,招娣收拾行李。她拿出那个破旧项圈,看了很久,然后把它装进一个木盒里,和黑郎的小皮球放在一起。

    “再见了,黑郎。”她轻声说,“对不起,没能带你回家。”

    第十三章陈墨

    爸爸死后,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妈妈让招娣辍学打工,招娣没有反对。

    离家的前一天,她去了小公园。假山还在,但她的“天堂”已经不在了——旧城改造,假山被推平,建起了新的健身广场。那些草席、棉被、玩偶、童话书,都消失在瓦砾堆里。

    就像黑郎,就像爸爸,就像那个叫陈招娣的小姑娘。

    招娣站在广场中央,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想起第一次见到黑郎的那个傍晚,想起它琥珀色的眼睛,想起它温暖的体温,想起它最后一次看她时绝望的眼神。

    “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多久才会有人发现呢?”

    现在她知道答案了:真正的消失,不是肉体的消失,而是从别人记忆里的消失。黑郎消失了,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但她会永远记得它。爸爸消失了,但她不会想念他。而她,陈招娣,也要消失了。

    不是从这个世界消失,是从过去的自己里消失。

    火车站里,妈妈把车票递给她:“到了南方好好干,每月记得寄钱回家。”

    招娣接过车票,看着上面的名字:陈招娣。

    她突然把票撕了。

    “你疯了!”妈妈尖叫。

    招娣平静地从包里拿出另一张票,那是她用最后一点钱重新买的。票上的名字是:陈墨。

    “从今天起,我不叫陈招娣了。”她看着妈妈,眼神平静无波,“我叫陈墨。墨水的墨,沉默的默。”

    妈妈愣住:“你……你什么时候改的名?”

    “不重要了。”陈墨提起行李,“妈,我会寄钱回家,这是我对这个家最后的责任。但从今以后,我只为自己活。”

    火车开动了,窗外熟悉的风景向后飞逝。陈墨靠在车窗上,手里攥着那个木盒。木盒里,红色项圈和小皮球安静地躺着。

    “黑郎,我要去新的地方了。”她轻声说,“那里没有人认识陈招娣,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我会好好活着,连你的那份一起活着。”

    窗外,夕阳西下,晚霞如血。陈墨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黑郎琥珀色的眼睛,那双曾经照亮她整个青春的眼睛。

    多年以后,我们都长大了。经过谎言,承受欺骗,习惯敷衍,忘记誓言,放下了一切。世界惩罚了我们的天真,磨损了我们的梦。但内心还是不断地闭合,勇敢地开放,一往无前地爱。

    既然无法得到,索性就放手成长吧。

    年少的忧伤是人生必经的花园。

    而有些人,有些爱,即使无法拥有,也会永远住在我们心里,成为我们生命中最柔软也最坚强的部分。

    就像黑郎。

    就像我们永远都是年轻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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