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00shu.la
天刚蒙蒙亮,云溪县的晨雾还裹着料峭的寒意,回春堂后院的碾药坊里,就已经响起了沉闷而规律的碾药声。林默赤着脚踩在药碾子的木蹬上,枯瘦的身子随着木蹬的起落微微晃动。粗糙的木柄磨得他掌心的老茧又添了几道新裂口,渗出来的血珠混着浅褐色的药粉,很快就被碾得粉碎,融进了面前的当归碎末里。
他今年十六岁,父母在三年前的山匪之乱里双双离世,只给他留下了一块贴身佩戴的尘心玉,还有一手从小跟着父亲学的辨药、制药本事。为了活下去,他进了云溪县最大的药铺回春堂,当了个最低等的学徒,一待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他天不亮就起身,碾药、晒药、煎药、打扫,铺子里最脏最累的活全压在他身上,可拿到的月钱,连铺子里打杂的伙计提都不如。
不是他手艺不行。恰恰相反,他辨药的眼力,比铺子里干了十几年的老药工还要准,只是他性子闷、嘴不甜,又无依无靠,成了回春堂老板张财眼里,最好拿捏的软柿子。
“哐当”一声,碾药坊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张财腆着圆滚滚的肚子,穿着一身油光水滑的锦缎长衫,身后跟着点头哈腰的账房先生,一脸刻薄地闯了进来。
林默停下脚下的动作,垂着手站到一旁,低声喊了一句:“老板。”
“喊什么喊?”张财斜睨了他一眼,肥腻的手指在鼻子前扇了扇,像是嫌这里的药味呛人,“我问你,昨天让你碾的当归粉,弄好了没有?”
“回老板,已经碾好了,过了三遍筛,都装在瓷罐里了。”林默的声音很平,听不出半点情绪。
张财踱到旁边的木架前,掀开瓷罐盖子扫了一眼。里面的当归粉细得像面粉,挑不出半点毛病,可他还是皱起眉,随手把盖子往旁边一墩,冷声道:“弄这么细干什么?纯纯浪费药材!我看你就是手脚毛躁,一点不知道节省!”
账房先生立刻在一旁附和:“就是!老板给了你口饭吃,你就这么糟践东西?这一罐当归粉,起码浪费了小半两药材,得从你这个月的月钱里扣!”
林默的指尖微微收紧,掌心的裂口又被扯得生疼。
他太熟悉这套把戏了。每个月到了发月钱的时候,张财总能找出五花八门的理由扣他的工钱——要么是打碎了药罐,要么是药材损耗超了,要么是院子打扫得不干净。三年来,他从来没有拿到过一次完整的月钱。
这个月本该给他二十个铜板,按照张财这说法,扣完之后,能剩下两三个都算走运。
可他什么都没反驳,只是低着头,应了一声:“是,老板,我下次注意。”
反抗是没用的。在这云溪县,张财和县衙的师爷称兄道弟,手底下养着几个身强力壮的护院,他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但凡敢说一句反驳的话,轻则一顿毒打,重则直接被扔到黑风山里喂野兽,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他唯一的念想,就是活下去,守着父亲留下的那块尘心玉,好好活着。
张财见他这副逆来顺受的样子,脸上的戾气才消了几分,又哼了一声,话锋陡然一转:“行了,扣钱的事先不说。我这里有个差事,交给你去办。”
林默抬了抬眼,心底瞬间升起一丝不安。
张财从来不会给他什么好差事,但凡能捞到好处的活,全给了他自己的远房侄子,轮到他头上的,从来都是吃力不讨好,甚至沾着性命危险的苦活。
果然,张财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药方,往他面前一扔:“城东王地主家的大公子,得了急病,郎中开了方子,里面有一味主药,要百年份的血参。这整个云溪县,也就黑风山深处能长出这东西,你明天一早,进山给我采回来。”
林默的瞳孔猛地一缩。
黑风山。
那是云溪县所有人闻之色变的绝地。山高林密,不仅有成群的豺狼虎豹,还有占山为王的黑风寨山匪——那些人杀人不眨眼,但凡敢深入山林的人,十有八九都出不来。更有老猎户传言,黑风山最深处,有能吞人的妖兽,是连最胆大的猎户都不敢踏足的死地。
别说百年血参只长在黑风山最深处的阴寒崖壁上,就算是在外围,都随时可能丢了性命。铺子里的老药工,进山采药最多只敢走到外围边界,从来没人敢深入。张财这哪里是让他去采药,分明是把他往死路上推。
“老板,”林默的声音依旧平稳,只是指尖攥得更紧了,“黑风山深处太危险,之前李师傅他们去过几次,都只敢在外围,我一个人进去,恐怕……”
“恐怕什么?”张财立刻瞪起了眼,肥脸涨得通红,“我
给了你口饭吃,养了你三年,现在用得着你了,你就推三阻四?我告诉你,这趟差事,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他往前凑了半步,语气里带着不加掩饰的威胁:“要是采到了百年血参,王地主给的赏钱,我分你一百个铜板,还给你涨月钱。可要是你采不回来,或者敢半路跑了,你就别想再在云溪县待下去!这云溪县,只要我张财说一句话,就没人敢给你一口饭吃!”
林默沉默着,没有说话。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张财说的分赏钱、涨月钱,全是骗鬼的空话。就算他真的九死一生采回了百年血参,张财也绝对不会兑现承诺,说不定还会反过来扣他一个私藏药材的罪名,把他打一顿赶出去。
可他没有选择。
在这云溪县,张财就是捏着他生死的人。他要是不答应,今天恐怕就走不出这碾药坊。
他垂着眼,沉默了许久,终于缓缓点了点头:“好,我去。”
张财脸上立刻堆起了虚伪的笑容,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我很看好你”的样子:“这才对嘛!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这样,我给你准备药筐、柴刀,再给你备上干粮,明天一早就出发,争取三天之内回来。”
说完,他就带着账房先生,摇摇摆摆地走了,留下林默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碾药坊里。
晨雾已经散了,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他枯瘦的身上,却没有半点暖意。
他弯腰捡起地上的那张药方,指尖微微颤抖。他不是傻子,张财这副样子,分明是没打算让他活着回来。
可为什么?
他在回春堂三年,一直逆来顺受,从来没有得罪过张财,张财就算再刻薄,也不至于非要置他于死地。
林默皱着眉,把药方收好,转身拿起碾好的药粉,往前堂送。路过账房的时候,里面传来了张财和账房先生压低的说话声,顺着门缝清晰地飘了出来。
“老板,你真让那林默去黑风山深处?那地方可是有去无回啊,他要是死了,咱们铺子里的粗活,谁来干?”是账房先生的声音。
张财嗤笑了一声,声音里满是不屑:“怕什么?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儿,死了就死了,谁会管?再说了,他死了才好!”
“老板,你的意思是?”
“你以为我真想让他采什么百年血参?”张财的声音压低了几分,裹着毫不掩饰的阴狠,“王地主家确实要这药,可能不能采到,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小子一死,他爹留下的那块玉佩,就归我了!”
林默的脚步猛地顿住,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凉透了。
尘心玉。
是他父亲留下的那块尘心玉。
他一直把这块玉贴身藏着,从来没有给外人看过,张财怎么会知道?
“那玉佩?”账房先生的声音带着疑惑,“不就是一块普通的旧玉佩吗?我之前见过一次,看着也不值钱啊,老板你至于为了这个,把他往死路上逼?”
“你懂个屁!”张财骂了一句,“前几天我找城里当铺的老掌柜看过了,那玉是老物件,看着不起眼,实则是块暖玉,贴身戴着能安神定惊,就算不是什么仙家宝贝,也起码能卖几十两银子!几十两啊!够咱们回春堂大半年的进项了!”
“再说了,这小子在铺子里待了三年,辨药的本事比老药工还厉害,再留下去,迟早是个麻烦。这次让他去黑风山,他要是能采回血参,咱们白赚一笔赏钱;他要是死在山里,那玉佩就归咱们,还省了每月的工钱,怎么算,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账房先生立刻拍起了马屁:“高!实在是高!还是老板你想得周到!这小子就是个蠢货,肯定想不到老板你这层算计,明天肯定乖乖进山!”
“那是自然。”张财得意地笑了起来,“等他走了,我就找人去他住的那破屋搜一搜,先把玉佩找出来,省得夜长梦多……”
后面的话,林默已经听不清了。
他浑身的血液都像是冻住了,握着药罐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骨节咔咔作响。
原来如此。
原来他三年的逆来顺受,三年的小心翼翼,在张财眼里,不过是一只随时可以宰杀的肥羊。就为了一块几十两银子的玉佩,张财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要了他的命。
一股难以遏制的戾气,从他心底猛地窜了上来,几乎要冲破他一直以来的隐忍。他想冲进去,拿起手里的药罐,狠狠砸在张财那张肥腻的脸上。
可他最终还是死死地忍住了。
不行。
他现在冲进去,除了被张财的护院一顿毒打,甚至直接被打死,没有任何别的结果。他没有背景,没有钱,没有力气,连一把像样的刀都没有,根本斗不过在云溪县经营了十几年的张财。
冲动,只会让他死得更快。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心底翻涌的戾气,脸上重新恢复了那副木讷沉默的样子,端着药罐,脚步平稳地走过了账房门口,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他把药粉送到前堂,交给了抓药的伙计,然后转身回了后院自己住的那间破屋。
屋子很小,只有一张木板床,一张缺了腿的破桌子,墙角堆着一些他晒干的草药。他关上门,从贴身的里衣夹层里,掏出了那块尘心玉。
玉是暖白色的,只有拇指大小,上面刻着模糊不清的纹路,摸上去温润细腻,确实是一块难得的好玉。这是父亲留给他的唯一遗物,也是他在这冰冷的世上,唯一的念想。
就为了这块玉,张财就要他的命。
林默紧紧地攥着玉佩,指尖的温度透过玉质传了过来,仿佛能感受到父亲留下的余温。
他不能死。
他绝对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黑风山里,更不能让父亲留下的玉佩,落到张财这种小人手里。
进山,他必须去。
但不是按照张财的算计,去送死。他要进山,要活着回来,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要让张财付出代价。
林默把玉佩重新贴身藏好,塞回了里衣最深处的夹层,确保不会掉出来,也不会被人轻易搜到。然后,他打开了墙角的木箱,里面是他三年来偷偷攒下的全部家当。
一小包止血的金疮药,一小包解毒的草药,几个磨得锋利的石片,半卷父亲留下的辨药图谱,还有十几个他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铜板。
这些,就是他进山唯一的依仗。
他把这些东西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然后开始检查张财让人送来的装备:一个破了个洞的药筐,一把卷了刃的钝柴刀,还有两个干硬得能硌掉牙的窝头,连一口多余的水都没有准备。
果然,张财连最基本的生路都没给他留,就是笃定了他会死在山里。
林默看着这些东西,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找了块破布,把药筐的破洞仔细补好,又拿着那把钝柴刀,在门口的磨石上反复磨了半个时辰,直到刀刃重新变得锋利锃亮,才停了下来。
他又去后院的草药架上,偷偷拿了几株驱蛇虫的艾草,还有几株能解常见蛇毒的半边莲,全都塞进了药筐的夹层里。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黑了。
云溪县的夜色笼罩下来,回春堂里渐渐安静了,只有前堂偶尔传来护院喝酒划拳的喧闹声。林默躺在木板床上,没有睡觉,睁着眼睛看着屋顶的破洞,脑子里一遍遍过着黑风山的地形。
他之前跟着老药工去过两次黑风山外围,记得大概的路线,知道哪里有水源,哪里有能藏身的山洞,哪里的野兽活动频繁。百年血参长在黑风山深处的阴寒崖壁上,那里他从来没去过,危险未知,山匪、野兽、甚至传言里的妖兽,每一样都能轻易要了他的命。
可他没有退路。
要么,死在黑风山里,化作山林里的一捧黄土;要么,活着回来,改写自己任人宰割的命运。
林默攥了攥贴身的尘心玉,心里的念头越来越坚定。
他要活下去。
他要走出这小小的云溪县,他要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传说里的修仙者,是不是真的有能摆脱凡人生死、掌控自身命运的办法。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像一只蝼蚁,别人随手一捏,就能碾碎他的全部人生。
第二天天刚亮,林默就背着补好的药筐,拿着磨锋利的柴刀,走出了回春堂。
张财早就等在了门口,脸上挂着假惺惺的笑容,递给他一个轻飘飘的水囊:“小林啊,路上小心,一定要采回血参,我等你回来给你庆功。”
林默接过水囊,掂了掂,里面只有小半袋水。他依旧是那副木讷的样子,点了点头,没说什么,转身就走出了回春堂,朝着城外黑风山的方向走去。
张财站在门口,看着他瘦弱的背影消失在晨雾里,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阴狠。
“哼,还想回来?等着喂狼吧。”他啐了一口,转身对着身边的护院吩咐道,“去,把他住的那破屋给我仔仔细细搜一遍,把他那块玉佩给我找出来!”
而此时的林默,已经走出了云溪县的城门,踏上了前往黑风山的土路。
晨风吹起他破旧的衣角,他回头看了一眼云溪县的方向,眼里没有丝毫留恋,只有一片冰冷的坚定。
他不会再回来了。
除非,是回来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林默转过身,握紧了手里的柴刀,一步一步,走进了黑风山连绵的密林之中。
密林深处,古木参天,阴影重重,仿佛一头蛰伏的巨兽,张开了血盆大口,等着他踏进去。前路凶险,生死未卜。
可他的脚步,没有丝毫停顿。
最新网址:www.00shu.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