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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门关,陈默站在关墙上,望着远处连绵的群山,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感觉。
这就是沧澜王朝北方的第一雄关。
城墙高耸,烽燧相望,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关内驻扎着三万精兵:两万步卒,一万铁骑。
而在这些精兵之中,
有一支特别的队伍。
雁翎卫。
说是“家丁队”,其实是雁门守将的亲兵。
人数不多,常规编制只有一千人,但个个都是入了流的武者。
三流是门槛,二流是常态,一流也不稀罕。
这支队伍在守卫雁门关的战役中屡立奇功,是精锐中的精锐。
当地百姓给他们起了个外号:雁翎卫,意为“雁门关的羽翼”。
陈默现在,
就是这一千人中的一员。
“陈破虏,跟我来。”
赵征兵官,现在应该叫赵千户了,带着他穿过校场,来到一排营房前。
“以后你住这儿,跟兄弟们熟悉熟悉,明天开始训练。”
陈默点点头,
推门进去。
营房里七八个人,正围坐在一起吹牛。看见他进来,都停了嘴,上下打量。
“新来的?”
“嗯。陈破虏,请多关照。”
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绕着他转了两圈。
“打虎英雄?听说你一个人打死了一头老虎?”
陈默点点头。
壮汉嘿嘿一笑:“打老虎和打仗可不一样。来,让兄弟们看看你的本事。”
他退后两步,抱臂站着,显然是想考校考校。
其他人也都站起来,围成一个圈,等着看好戏。
陈默扫了他们一眼,没说话,拔出腰间的刀。
血莲七杀,第一刀,莲开。
刀光一闪,血莲绽放。
营房里突然冷了几度。
那几个老兵脸色都变了,
他们都是入了流的武者,眼力不差,刚才那一刀,他们根本没看清是怎么出的。
“好……好刀法。”
其他人纷纷点头,
再看向陈默的眼神,
已经完全不同了。
有人凑上来,拍着他的肩膀:“兄弟,你这刀法哪儿学的?教教我们呗……”
---
消息很快传到了雁翎卫统领那里。
第二天一早,
陈默被人叫去。
雁翎卫统领姓周,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小后天修为,在军中也算顶尖高手。
他坐在案后,看着陈默,目光里带着审视。
“昨天那一刀,
我听说了,
你这刀法,江湖上学的?”
陈默点点头。
周统领神色了然,继续道:
“好刀法。但是……”
“你知道江湖搏杀和战场厮杀,有什么区别吗?”
陈默不明所以,摇了摇头,
江湖人打架,讲究招式精妙,身法灵动。
但战场上,
你面对的是成百上千的敌人,没有时间让你耍花招。”
他拍了拍陈默的肩膀。
“你那一刀,杀人没问题,但要是上了战场,不出半个时辰,你就会被人捅成筛子。”
陈默皱起眉头,
心里有些不以为然。
他前世好歹是大后天巅峰,大名鼎鼎的血莲公子,个人武力值犹在周统领之上。
但周统领接下来的话,
让他沉默了。
“战场,从不追求招式变化,
出手就要杀人,一往无前,没有机会让你躲闪腾挪,没有时间让你调整招式,身法。”
“你那一刀,很好,”
“但不适合上战场!”
陈默稍微愣了一下,
他想起了上一世,自己数万教众被五千重甲骑兵碾碎的场景。
那些人,
不也是会武功的?
可在军阵面前,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他很快醒悟,放下了心中傲慢,点头道:
“我明白了。”
……
从那以后,
陈默开始在军中安心沉淀,
他抛弃了刀,剑,等前两世擅长的江湖兵器,转而练起了并不熟练的长枪,
长枪,弓箭,骑射,
这是军中强者的标配。
他每天天不亮起来,练两个时辰枪法,然后去靶场,射一百支箭,下午骑马,练骑术,练马上搏杀。
晚上回来,
便继续练枪法。
军中那些老兵看他这么拼命,都啧啧称奇。
“这小子,是不是疯了?”
“不是疯了,是狠。对自己狠。”
“难怪能打死老虎。”
陈默有500点悟性,有玄清功打底,又有前三世的武道经验,进步的速度,快得惊人。
三个月后,
他的枪法已经有模有样。
半年后,他能一枪刺中五十步外的铜钱。
一年后,他悟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枪法。
这套枪法大开大合,气势磅礴,枪出一往无前,极为适合军阵搏杀。
他给这套枪法起了个名字:
雁关破阵枪
招式简单,
只有,刺、挑、扫、劈、崩、点、拨……出手就是杀人。
而除了枪术之外,
他的箭术也突飞猛进。
从一开始的十箭九空,到后来的百发百中,再到后来,能射下天上的飞鸟。
那些老兵看他射箭,
都直呼变态。
“这小子,是不是长了对鹰眼?”
“不知道,反正以后打仗,我跟着他走……”
苦练两年,
他的枪术、箭法,马术均与臻至大成,
内力修为也达到一流顶峰,
终于,
检验成果的时候到了,
而这一年,
他18岁。
……
边境上从不缺小规模的冲突。
游牧民族的骑兵会过来劫掠,守军会出去驱赶。
这一天,
一队羌族骑兵越过边境,烧了几个村子,抢了不少东西。
陈默所在的雁翎卫,
奉命出击。
一百雁翎卫,对阵五百羌骑。
陈默骑在马上,
握紧手中的长枪。
这是他第一次冲阵。
但不是第一次杀人。
他看着那些冲过来的羌骑,心里异常平静。
“杀!”
号角响起,一百铁骑冲锋。
陈默一马当先。
第一枪,刺穿一个羌骑的咽喉。
第二枪,扫断另一个羌骑的腰。
第三枪,劈下第三个羌骑的头。
他的枪又快又狠,每一枪都带走一条人命。
羌骑们惊恐地发现,
这个年轻人就像一尊杀神。
他的枪法简单得可怕,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招。
但就是躲不开。
就是挡不住。
冲进敌阵,杀穿。
掉头,再冲,
再杀穿。
来来回回,七进七出。
等战斗结束的时候,陈默浑身浴血,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他勒住马,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枪。
枪尖还在滴血。
地上,躺着五十多具羌骑的尸体。
全部是他杀的。
其中一个,穿着华丽的铠甲,一看就是将领。
陈默跳下马,砍下那颗人头,提在手里。
雁翎卫的兄弟们围上来,
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怪物。
“陈破虏,你他妈是人吗?”
陈默笑笑没说话。
翻身上马,提着人头,缓缓往回走。
……
消息传回雁门关,
整个军营都轰动了。
一个杀穿敌阵,斩首五十余,还提回了敌方将领的人头。
十八岁。
这是什么概念?
有人不信,但那些亲眼看见的雁翎卫作证,句句属实。
“我亲眼看见的,杀神一样。”
“那枪法,太吓人了。”
“以后打仗,我就跟着他。”
这一日,
陈破虏的名字传遍了整个雁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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