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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城郡君府的内室,一连三日,都笼罩在一种近乎诡异的静谧之中。所有的侍女和仆妇都被勒令在外院候着,没有传召,任何人不得踏入主屋半步。她们只能从门缝中,隐约嗅到一股从未闻过的、清幽绝尘的异香,那香味仿佛有生命一般,丝丝缕缕地钻入鼻息,让人心神为之一清。
内室里,安城郡君李清婉正对着一面巨大的、由水银磨制的宝镜,进行着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场仪式。
自从三日前,小翠送来那盒【玉肌膏】,她便将自己关了起来。她不敢假手于人,甚至不敢多用一分一毫。每日清晨沐浴焚香后,她才会用一根最细的玉签,小心翼翼地挑起比米粒还小的膏体,无比虔诚地涂抹在额角那道伴随了她数年的疤痕上。
第一日,那道狰狞的、略带暗红色的疤痕,颜色变浅了。原本因疤痕而紧绷的皮肤,也奇迹般地舒展开来。
第二日,疤痕的凸起感几乎完全消失,颜色已经淡化成了浅粉色,若不仔细看,就像是额角不小心染上了一点桃花的胭脂。
到了第三日清晨,当李清婉再次看向镜中的自己时,她几乎是屏住了呼吸。
镜中,那张她看了无数遍、也憎恶了无数遍的脸上,额角处光洁如新,平滑细腻,哪里还有半分疤痕的踪迹?那块皮肤,甚至比周围的肌肤更加莹润,仿佛新生的美玉,在晨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消失了。
那个让她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惊醒的噩梦,那个让她在面对丈夫的宠妾时自惭形秽的根源,那个让她不得不常年用珠帘和刘海遮掩的耻辱印记……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静默了许久之后,一声压抑的、夹杂着狂喜与不敢置信的呜咽,终于从李清婉的喉间泄露出来。紧接着,便是无法抑制的、畅快淋漓的大笑。她笑着笑着,眼泪却夺眶而出,冲刷着她那张重获新生的美丽脸庞。
“来人!给我更衣!用我那套新制的‘孔雀羽’锦衣!把那顶缀着珍珠的帷帽,给我烧了!烧了!”
她的声音,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扬眉吐气的畅快。
侍女们鱼贯而入,看到自家郡君的模样时,所有人都惊得呆立当场。那光洁的额头,那毫无瑕疵的容颜,让她们几乎以为自己是在梦中。
“都愣着做什么?”李清婉嗔怪地扫了她们一眼,眼角眉梢,尽是重拾自信后的万种风情,“今日,是蔡太师夫人的‘赏菊宴’,再耽搁下去,可就要迟了。”
她的话,如同一道惊雷,在侍女们的脑海中炸响。
赏菊宴!
那可是整个汴京城最顶级的贵妇社交场。往年,郡君为了遮掩疤痕,总是能推就推,即便去了,也是戴着帷帽,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可今天……
所有人都明白了。郡君这是要让全京城的贵妇们,都来见证她的新生!
# #
蔡太师府的后花园,名曰“东篱园”,园内遍植名品菊花,此刻正值金秋,黄如金,白如雪,粉如霞,开得好不热闹。
园内的水榭亭台间,早已是衣香鬓影,珠光宝气。京城中排得上号的王妃、郡主、国夫人,几乎都到齐了。她们三五成群,品着香茗,赏着菊花,口中谈论的,无非是最新款的头面首饰,或是谁家的儿子又得了官家的青睐。
当安城郡君李清婉在侍女的簇拥下,款款步入东篱园时,起初并未引起太大的波澜。
然而,当人们看清她的瞬间,整个园子的喧嚣,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了喉咙。
只见她身着一件织金孔雀羽纹样的华丽宫装,头上梳着高高的堕马髻,一支赤金镶红宝的凤凰步摇,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摇曳。最令人震惊的,是她的脸。
那张脸,完完全全地暴露在秋日的阳光下。没有刘海的遮掩,没有珠帘的阻挡,额角饱满光洁,肌肤白皙得仿佛能掐出水来,一双美目顾盼生辉,竟比园中盛放的菊花,还要娇艳几分。
“那……那是安城郡君?”一位夫人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她的疤……她的疤呢?”另一位贵妇失声低语,声音里满是惊骇。
李清婉额角的那道疤,在汴京贵妇圈里,早已不是秘密。那是她当年还是闺阁少女时,随父春猎,不慎坠马留下的。为此,她不知访遍了多少名医,用尽了多少秘方,都无济于事。这道疤,也成了她心中永远的痛。
可现在,那道疤,竟然不翼而飞了!
一时间,所有的目光,都如同被磁石吸引的铁屑,牢牢地锁在了李清婉的身上。那些目光中,充满了探究、嫉妒、以及一种近乎贪婪的渴望。
“清婉妹妹,几日不见,真是越发光彩照人了。”一个略带尖锐的声音响起,打破了这片诡异的宁静。
众人循声望去,说话的是永嘉县主。她是当今官家的一位远房堂妹,向来以心直口快、言语刻薄著称,与李清婉素来不睦。
永嘉县主走到李清婉面前,一双利眼毫不客气地在她额头上扫来扫去,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妹妹这额头,真是光洁得很。莫不是寻到了什么仙丹妙药,竟能让旧疤重生?还是说,妹妹如今的化妆术越发高明,竟能将那道疤痕遮掩得天衣无缝了?”
这番话,可谓是歹毒至极,直接将所有人都想问又不敢问的话,摆在了台面上。
若是从前,李清婉听到这话,定会羞愤交加,拂袖而去。但今天,她只是优雅地抬起手,用丝帕轻轻掩住唇角,发出了一声轻笑。
“县主姐姐说笑了。”她迎着所有人的目光,不闪不避,声音里带着一丝淡淡的炫耀,“仙丹妙药,妹妹可不敢用,怕是折了福寿。至于妆粉遮掩,姐姐若是不信,大可用水来泼我,看看是否会掉下半点粉来。”
她如此坦然,反倒让永嘉县主一时语塞。
周围的贵妇们再也按捺不住,纷纷围了上来。
“郡君,您就别卖关子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是啊是啊,快告诉我们!是哪位神医出手?我也想去求一副药呢!”
“看妹妹这气色,简直像是年轻了十岁!莫非真有什么返老还童的方子?”
李清婉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享受着被众人追捧和艳羡的感觉,慢条斯理地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才缓缓开口。
她将沈知微教给小翠的那套说辞,添油加醋地又演绎了一遍。
“……说来也是缘分。前些日子,偶遇了一位姓沈的小姐。她见我为这疤痕所扰,心生怜悯,便赠了我一盒她亲手调制的脂膏,名曰‘玉肌膏’。”
“玉肌膏?”众人都将这个名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那位沈小姐真是个奇人,她说那玉肌膏,乃是采集了天山上的奇花,又以南海的珍珠为引,耗时三年,才制成了三盒。她自己用了一盒,孝敬长辈用了一盒,送我的,便是这世上最后一盒了。”
“最后一盒?!”人群中发出一阵失望的惊呼。
李清婉故作惋惜地叹了口气:“是啊。那位沈小姐也说了,此物来之不易,用尽便再无。我用了三日,便已见底了。唉,早知如此神奇,我当初就该省着点用的。”
她这番话,半真半假,却瞬间将【玉肌膏】的价值,推上了一个神坛。
奇花异草、三年三盒、用尽再无……每一个词,都像一把小锤子,重重地敲在在场所有女人的心坎上。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永嘉县主冷哼一声:“说得神乎其神。一个不知名的沈小姐,哪来这么大的本事?清婉妹妹,你可别是被人骗了。有些东西,用时有效,说不定内里含有虎狼之药,会损伤根本呢。”
“姐姐多虑了。”李清婉放下茶盏,目光扫过在场每一位贵妇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那位沈小姐的丫鬟,那皮肤,才叫真正的冰肌玉骨。我亲眼所见,绝无虚假。何况,我自己的脸,就是最好的明证。至于损伤根本……我只觉得这几日神清气爽,通体舒泰,连以往的头风症都好了不少。”
她的话,掷地有声。
贵妇们看着她容光焕发的脸,再无半分怀疑。嫉妒的火焰,在她们眼中熊熊燃烧。
谁不希望自己的皮肤能再白一点?谁不希望眼角的细纹能再浅一点?谁不希望自己能比那些年轻貌美的妾室,更能留住丈夫的目光?
【玉肌膏】,这三个字,在这一刻,已经不仅仅是一盒脂膏,它成了一个符号,代表着美丽、青春、以及战胜岁月与敌人的希望。
一场赏菊宴,因为李清婉的出现,彻底变成了【玉肌膏】的传说发布会。宴会还没结束,“玉肌膏”和那位神秘的“沈小姐”,就已经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速传遍了汴京城的每一个高门大户的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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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朱雀门大街,沈府。
沈知微正坐在窗边,手里拿着一份玄一刚刚呈上来的情报,唇边噙着一抹清浅的笑意。
情报上,详细记录了今日蔡太师府赏菊宴上发生的一切。从李清婉的惊艳登场,到永嘉县主的刁难,再到最后贵妇们的疯狂追问,每一个细节,都与她的预演分毫不差。
“小姐,您真是神了!”小翠站在一旁,脸上满是崇拜,“您怎么知道那位安城郡君一定会去赏菊宴上炫耀的?”
“因为我给她的,不仅仅是一瓶药膏,更是她失落已久的尊严和自信。”沈知微放下情报,端起茶杯,“一个溺水的人,抓住浮木之后,第一件事,一定是想告诉所有人,她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人性本就如此。”
窗外,原本清净的街道,不知何时起,多了一些鬼鬼祟祟的身影。那些人穿着各府下人的服饰,假装路过,眼神却不住地往沈府的大门上瞟。
玄一无声地出现在沈知微身后,低声道:“主上,自午后起,已有不下十五拨人前来打探。都被我们的人以‘小姐喜静,不见外客’为由挡回去了。外面黑市上,关于您的一条消息,已经炒到了一百两银子。”
“很好。”沈知微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让这把火,再烧得旺一些。人心的欲望,就像干柴,越是得不到,就越是干渴,一点火星,便能燎原。”
她顿了顿,看向玄一:“我让你查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玄一递上另一份密报:“查到了。宫中的韦贤妃,曾是官家最宠爱的妃子之一,诞下九皇子。但自三年前一场大病后,容颜憔悴,脸上留下了不少病斑,从此失宠,被官家冷落至今。她性情高傲,失宠后更是深居简出,脾气变得愈发乖戾,近来常为小事责罚宫人。”
沈知微的指尖,在“韦贤妃”三个字上,轻轻敲击着。
一个曾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如今却因容颜衰败而跌落云端的女人。
没有比她更合适的,第二块敲门砖了。
“安城郡君,只是投入湖中的一颗石子,激起的,是贵妇圈的涟漪。”沈知微站起身,走到那副巨大的汴京地图前,目光落在了地图中央那片被朱红高墙圈起来的禁地——皇城。
“而韦贤妃,将是点燃整片湖泊的火油。我要的,从来就不是几个贵妇的追捧。”
她的声音清冷而坚定,回荡在空旷的房间里。
“我要的,是这大宋朝堂之上,最坚不可摧的靠山。我要的,是这风雨飘摇的天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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