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重生八二:整个长白山都是我的猎场 > 第114章 难道那麻袋里装的是老虎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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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找了一块干净平整的石头坐下,先小心翼翼地用钦刀拨开梅花鹿胸口的皮毛,避开伤口处的血迹。

    然后顺着鹿的脊背,轻轻划开一道整齐的口子,动作熟练而精准。

    经常上山打猎,处理猎物对他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

    他一边剥鹿皮,一边小心翼翼地避开鹿的内脏,生怕不小心弄破内脏,污染了鹿肉。

    鹿皮质地坚韧,他用钦刀轻轻撬动,一点点将鹿皮从鹿身上剥离,指尖偶尔碰到带着温度的鹿肉,还有未干的血迹,他却毫不在意,依旧专注地剥着皮。

    约莫半个小时,一张完整的鹿皮就被他剥了下来,鹿皮上还带着淡淡的鹿毛。

    他将鹿皮平铺在旁边的雪地上,让积雪吸收鹿皮上的血迹,慢慢晾干,这样鹿皮才能卖个好价钱。

    剥完鹿皮,接下来就是分割鹿肉。

    他用钦刀将鹿的四肢、躯干、脖颈一一分开,动作干脆利落,将鹿肉分割成大小均匀的肉块,每一块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残留丝毫杂质。

    分割下来的鹿肉,他用带来的粗布一一包好,整齐地放在背包里。

    而鹿的内脏,他则单独放在一旁,用雪埋住一部分,心里盘算着,回去之后,这些内脏正好可以给家里的狗吃,不浪费一点东西。

    只留一些不好吃的用来孝敬山神。

    处理完这一切,牛大壮才站起身,伸了伸懒腰,只觉得浑身有些酸痛。

    可看着背包里鼓鼓囊囊的鹿肉和一旁平整的鹿皮,心里的疲惫瞬间烟消云散,只剩下满满的成就感。

    此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阳光暖暖地洒在身上,肚子也开始咕咕叫起来,提醒着他已经到了午饭时间。

    牛大壮找了个背风的土坡,清理掉地上的积雪,捡来一些干燥的枯枝和干草,堆在一起,用火柴点燃。

    火苗慢慢升起,跳动着橘红色的火焰,驱散了山间的寒气,也带来了暖意。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小块最鲜嫩的鹿肉,用树枝串起来,放在火上慢慢烘烤,又掏出怀里的窝头,放在火堆旁边温热。

    火苗舔舐着鹿肉,很快,烤鹿肉的香气就弥漫开来,浓郁而诱人。

    没有野猪肉那种浓重的腥臊味,反而带着一股淡淡的鲜香,鲜嫩多汁的鹿肉被烤得滋滋冒油,表面渐渐变成了金黄色,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牛大壮一边转动着树枝,一边时不时用钦刀戳一下鹿肉,查看熟透的程度。

    等到鹿肉彻底烤熟,他便取下树枝,吹了吹热气,咬上一大口。

    鹿肉的鲜嫩瞬间在口腔里炸开,越嚼越香,搭配着温热的窝头,一顿简单的午饭,却吃得格外满足。

    吃完午饭,他又在火堆旁休息了片刻,烤了烤手。

    等到身上的寒气彻底消散,太阳也渐渐西斜,才收拾好东西。

    将包好的鹿肉整齐地放进背包,小心翼翼地拿起晾干的鹿皮,卷起来收进空间。

    然后熄灭火堆,用积雪将火星彻底掩埋,避免引发山火。

    做好这一切,他才站起身,朝着山下的方向走去,脚步轻快。

    心里盘算着,先把鹿肉和鹿皮带回家。

    至于拿出老虎崽子的皮,顺势拿下民兵队长的位置,还要再等几天。

    就想要看到高金宝在山上瞎转悠,根本找不到老虎崽子的踪迹。

    冬日的暖阳格外难得,柔和的光线洒在三山屯进山的路口,驱散了连日来的寒意。

    路口的几块大石头旁,几个老汉正凑在一起,嘴里叼着烟袋,烟袋锅子时不时发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烟雾袅袅升起,几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话题离不开今早民兵队开会、选拔队长要打老虎崽子的事。

    正聊着,远处传来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众人抬眼望去。

    只见高金宝背着猎枪,手里拎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和一只毛茸茸的松鼠,慢悠悠地从山上走了下来。

    脸上带着几分故作镇定的神色,眼底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金宝回来啦?这是上山打猎去了?”一个老汉率先开口,笑着问道,目光落在他手里的猎物上。

    另一个老汉也跟着打趣:“看你这架势,怕是奔着那只老虎崽子去的吧?怎么样,打到了没有?”

    这话一出,其他几个老汉也纷纷看了过来,眼里满是好奇。

    毕竟民兵队要换队长,得上山打老虎崽子的事,一大早就在屯子里传开了。

    而高金宝作为民兵队副队长,资历最老,早上又是第一个上山的,众人都以为他十有八九能拿下这桩事,稳稳当上民兵队长。

    高金宝脸上的神色瞬间变得有些尴尬,手里的野兔都下意识地攥紧了几分,他轻咳一声,避开众人期待的目光,语气有些含糊地说道:

    “没……没见到老虎崽子,山里雪还没化透,不好找。就是顺手打了两只野兔、一只松鼠,不算什么。”

    众人见状,也看出了他的失落,连忙纷纷安慰起来。

    “嗨,这有啥,老虎崽子哪那么好打?慢慢来,还有一个星期呢,你肯定能打到!”

    “就是,金宝你打猎的本事,咱们屯谁不知道?就凭你这手艺,那老虎崽子早晚是你的囊中之物!”

    “可不是嘛,比那些毛头小子强多了,稳得很!”

    听着众人的夸奖,高金宝脸上的尴尬渐渐散去,心里又泛起了几分得意,嘴上却假意谦虚了几句。

    聊着聊着,有人忽然提起了牛大壮:“对了,早上我还看见牛大壮背着猎枪上山了,那小子也想争民兵队长?”

    “嗨,他一个新手,懂什么打猎?”

    立刻有人接话,语气里满是不屑,

    “虽说之前巧合捡过黑瞎子、打过野猪,可那都是运气好,算不得真本事。

    他当民兵还不到十天,连山里的路都没摸熟,还想打老虎崽子?”

    “就是就是,没法跟金宝比。”另一个老汉附和道,

    “金宝在民兵队待了这么多年,狩猎经验丰富,枪法又准,哪是牛大壮那种新手能比的?我看啊,这民兵队长的位置,还是金宝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一边贬低牛大壮是新手、全靠运气,一边不停夸奖高金宝经验足、本事大。

    高金宝听着,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心里的得意越来越浓,之前没找到老虎崽子的失落,也消散了大半。

    就在这时,一个眼尖的老汉忽然指着远处,高声喊道:

    “你们看,那不是牛大壮吗?他也下山了!”

    众人纷纷转头望去,只见牛大壮背着猎枪,肩上还扛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麻袋,脚步轻快地朝着路口走来,麻袋沉甸甸的,看样子装了不少东西。

    高金宝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心里猛地一沉,泛起了不好的预感:

    难道……难道那麻袋里装的是老虎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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